金属委托加工合同(通用29篇)
金属委托加工合同(通用29篇)金属委托加工合同篇1甲方:北京华德液压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北京东府机械工具厂(以下简称乙方)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新产品的刀具及工装的购买,乙方接受委托并为甲方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1、产品型号及名称:(零件清单见附表)本合同总金额:¥42585肆万贰仟伍佰捌拾伍圆整(小、大写)。2、技术及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执行;3、验收标准、方法:甲方负责验收,标准按国标要求执行;4、交货地点及运输费用:华德集团液压阀分公司,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5、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产品全部交付后30天全款支付给乙方;6、解决合同纷争的方式:协商或北京法院仲裁;7、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北京华德液压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负责人(签名):电话:010-69083290乙方:北京东府机械工具厂负责人(签名):电话:合同编号:HDF-20xx0320-011金属委托加工合同篇2委托方(甲方):鞋业有限公司加工方(乙方):经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定量生产“”商标皮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以下合作协议,以此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按计划委托乙方为其代加工“”皮鞋。2、向乙方提供“”皮鞋生产授权委托手续等相关法律文件。3、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皮鞋系列产品,由乙方提供款式(包括原材料),出具产品制造价格明细表,乙方提供材料给甲方确认,并在甲方外加工订货单上予以确定。4、负责为乙方提供加工产品的型号、数量、颜色、配码以及“”商标、鞋扣饰品、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5、甲方有权在生产过程中对乙方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建议和建设性意见,对乙方生产的非合格产品有权拒绝验收。二、乙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