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领域法律风险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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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范文海网的会员 playfulwind”为你整理了这篇政府信息公开领域法
律风险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结合日常工作中依申请公开办理实践,就有关问题探讨如下:
一、公开范围
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
的信息。需要注意的是:一是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要有一定载体体现,比如文
件、电子数据等;二是政府信息是事先存在的,不需要另行加工、制作,如果申请公开的
政府信息需由相关部门加工或者分析,则不属于公开范围。
以下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
1.涉及国家秘密的、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
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第三方同意除外;
3.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
4.过程性信息,包括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等。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会有这样的疑问:
“ ”党政联合行文文件是否属于政府信息? 三定 方案的批准文件是否属于政府信息?领导干
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信息是否属于政府信息?
若文件以党组织文号印发,或虽没有文号但制定主体包括党委部门,不属于《政府信息公
“ ”开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 三定 方案属于党委文件。对于行政机关的职责等内容可以通
“ ”过其他途径公开或获取。但 三定 方案不属于政府信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由审计
机关制作的对领导干部的内部管理监督信息,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不
具备外部性,不属于政府信息。
二、公开的主体
“ ”“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简单来讲,按照 谁制作,谁公开 谁保存,谁公开 谁牵头,谁公
开 的原则进行公开。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
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
责公开。行政机关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信息的行
政机关负责公开。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制作的政府信息,由牵头制作的行政机关负责公
开。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行政机关,不等同于国家机关。
三、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从信息公开角度,政府信息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1.主动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
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当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当主
动公开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行政执法、预决算、公务员考等 15 政府信
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20 个工作日内及
开。
公开的形式: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或者其他
网政务体、新闻会以及报广播、电等途径以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当依
政府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利用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主动公开的政府
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应当具备信息检索查阅、下载等能。
2.依申请公开。
补正环节应注意的问题:申请材料明确的,及时登并转办;申请材料明确的,给
指导和释明7个工作日内或一性告说明需要补正的事期限
查找信息环节需要注意的问题:查找信息应尽到合理的检索义务,信息存在的,依法进行
答复;信息不存在的,告说明理由。
答复环节需要注意的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 36 条规定七种答复方式:
1)所申请公开信息经主动公开的,告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申请人获取该政
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条例的规定定不公开的,告申请人不公开并说明理由;
4检索没有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
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方式;
6行政机关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申请公开相同
政府信息的,告申请人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
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政府信息提供方式、优惠费用制度:
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当根据申请人的要及行政机关保存政府信息的实际情
提供政府信息的具体形式;按照申请人要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
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的,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当形式提供,或者安
申请人查阅录相关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
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取信息
、公开的监督保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对政府信
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二是加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行政机关按照要政府信
息公开工作的,以督或者通报批;需要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
追究责任的,依法有权机关提出处建议
三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
以向上一 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 投 、 ,也可以依法申 行政复诉 举报 请
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市司法局行政复 与 议 应诉 郑银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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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结合当前工作需要,范文海网的会员playfulwind”为你整理了这篇政府信息公开领域法律风险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正文】结合日常工作中依申请公开办理实践,就有关问题探讨如下:一、公开范围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需要注意的是:一是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要有一定载体体现,比如文件、电子数据等;二是政府信息是事先存在的,不需要另行加工、制作,如果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需由相关部门加工或者分析,则不属于公开范围。以下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1.涉及国家秘密的、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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