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人才新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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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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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新政策
一、鼓励扶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
紧扣产业重点,加大引培扶持。对来** 新 ,与 内用人 位创 创业 县 单 签订 5年以上工作合同
且每年在县内工作、生活 6个月以上的国际国内优秀人才(团队),给予最高 1000 万元
“ ” “ ”“ ”的 合 助。其中 两院 院士、国家 千人 划 万人 划 等国家 家人才, 予最高综 资 计 计 级专 给
120 万元的 金和最高创业资 80 “ ”万元的安家 助;省 千人 划 入 者、省 学 技补 计 选 级 术 术带头
人等省 家人才, 予最高级专 给 50 万元的安家 助;引 的全日制博士、 士研究生补 进储备 硕
和高级职称人才,给予最高 30 万元的安家 助;引 的外国 家及留学回国人 , 予补 进 专 员 给
最高 20 万元的高端引智 目、回国 启 等 助。本条政策所引 的 秀人才项 创业 动经费 资 进 优
( )到企 工作的, 金、安家 助等 用由 政和企 各承担团队 业 创业资 补 费 县财 业 50%。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局、县经科信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完成时限:20xx 年10 月底前制定具体操作办法
二、实行高层次人才引荐资助
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引荐高层次人才来**企业创新创业,成功引荐年薪 30 万以上、并与企
业签订 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高 次人才, 予引荐人最高层 给 2万元的一次性 励。鼓励企奖 业
通过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按其引才成本的 50% 予企 ,最高给 业补贴 10
万元。
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局
责任单位:县委农工委、县经科信局、县商务局、县工商联、县财政局等
完成时限:20xx 年10 月底前制定具体操作办法
三、提高产业人才待遇
对符合我县产业发展导向需求,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对我县开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实
体经济和新经济领域特殊人才,个人年度收入 40 万元以上,按其 献 予不超 其年度贡 给 过
个人收入 5%的 励, 励 金一次性支付 企 ,由企 按照个人 献大小 行分配。奖 奖 资 给 业 业 贡 进
牵头单位:县经科信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
完成时限:20xx 年10 月底前制定具体操作办法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给予最长 2年 款期限和全 息支持,在本 的小微企贷 额贴 县创办
招用 年度高校 生的, 予最高业 毕业 毕业 给 200 万元 款。贷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经科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
完成时限:20xx 年10 月底前制定具体操作办法
对来**进入企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全日制技师学院取得技师以上
“ ”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以及被评为 盐都工匠 的,由县级相关部门制定政策,可给予本
科生、技师每月不低于 300 元, 士及以上学 人才每月不低于硕 历 600 元的租房 ,补贴 连续
补贴不少于 24 个月(租房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和企业各承担 50%)。鼓励推 展的动产业发 创
新 造, 得全国、全省 工技能大 前创 获 职 赛 6名的,给予最高 5000 元一次性 励; 市科奖 获
技杰出贡献奖的,给予 30 万元一次性 励。奖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经科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县科
协等
完成时限:20xx 年10 月底前制定具体操作办法
四、推进返乡人才创新创业便利化服务
鼓励产业园区、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创新创业孵化器等开辟专门区域,为返乡人才提供
新 空 ,提供 服 。 符合条件的返 人才参加 培 ,可按 定 予创 创业 间 专项创业 务 对 乡 创业 训 规 给
400 元或 1200 元 。 返 人才首次新 有限 任公司、 民 合作社等 主体补贴 对 乡 办 责 农 专业 经营给
予1万元 ,并可按 定申 最高不超补贴 规 请过10 万元的 担保 款, 予最创业贷给长2年 款期贷
限和全额贴息支持。鼓励具有农民身份的返乡人员承包土地组建农民合作社。综合采取财
政 息、融 担保、 大抵( )押物范 和涉 信 投放等措施,帮助返 人才解决贴 资 扩 质 围 农 贷 乡 创
新 金 。创业资 问题
牵头单位:县农牧业局
责任单位:县经科信局、县科协、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商务局、县文体
广新旅游局、县金融办、团县委等
完成时限:20xx 年10 月底前制定具体操作办法
五、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
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科技人员离岗在** , 从事 村科技公益性 新 活 ,创业 对 农 创 创业 动 经单
位许可的,享受原单位相应工资、福利和职称评聘待遇;到农业基层从事经营创新创业活
动的,3年内可保留人事关系,工 算; 其 新 行 息 助,按 款龄连续计 对 创 创业实 贴 补 实际贷
额度(最高不超过50 万元)的 3% 予 息,最多 息给 贴 贴 2年。
牵头单位:县委农工委
责任单位:县农牧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等
完成时限:20xx 年10 月底前制定具体操作办法
六、掀起本土人才创新创业热潮
在科技研 、技 推广、成果 化、 明 利、技能 等 域,本 人才 得国家、省发 术 转发 专 竞赛 领 县 获
级、市级评选命名、表彰表扬的,可从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匹配激励资金(不超过上级奖
励资金的 10%),用于鼓励人才 新 。创 创业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镇乡
完成时限:20xx 年10 月底前制定具体操作办法
在管理期内 予 拔尖人才给 县级 2万元的津 。鼓励 拔尖人才在科技研 、技 推广、贴 县级 发 术
成果转化、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等领域,领创办人才项目,经县人才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可从县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给予最多5万元的 金 助。资 补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等
完成时限:20xx 年10 月底前制定具体操作办法
七、深度推进校地合作、协同创新
支持县职业技术学校根据**乡村振兴战略和产业发展需要调整学科(专业)设置,与本地
企业合作开展人才培养,对成效突出的,一事一议给予资金补贴。鼓励县级部门、用人单
“ ”位走出去 与国内外高校、科研单位开展深度务实合作、协同创新发展。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委农工委、县发改局、县经科信局、县科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
育局等
完成时限:20xx 年10 月底前制定具体操作办法
对新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技能大师工作
室、专家服务团、专家服务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孵化基地、服务中心)的,在市级
财政给予 10-100 万元 助的基 上,可从人才开 金中匹配激励 金(不超 上补础发专项资 资 过
级奖励资金的 50%), 予 励。给 奖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经科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科协等
完成时限:20xx 年10 月底前制定具体操作办法
八、全面放活、搞活人才引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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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新政策一、鼓励扶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紧扣产业重点,加大引培扶持。对来**新,与内用人位创创业县单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且每年在县内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的国际国内优秀人才(团队),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合助。其中两院院士、国家千人划万人划等国家家人才,予最高综资计计级专给120万元的金和最高创业资80“”万元的安家助;省千人划入者、省学技补计选级术术带头人等省家人才,予最高级专给50万元的安家助;引的全日制博士、士研究生补进储备硕和高级职称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的安家助;引的外国家及留学回国人,予补进专员给最高20万元的高端引智目、回国启等助。本条政策所引的秀人才项创业动经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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