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诉法刑事证据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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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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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诉法刑事证据讲解
刑事证据是刑事诉讼法中每年必考的内容,我们在这里简单
讲述一下刑事诉讼法中的刑事证据的相关内容,包括证据的基本
特征、证据的法定形式、证据的分类、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
明要求(证明标准)几个方面。
一、证据的基本特征: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这里合法性是
重点,非法证据是要被排除的,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严禁刑讯
逼供,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但并不是
以这种手段收集的证据都会被排除,要排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的供述、证人证言和被害人陈述,也就是说要排除证据的法定形
式中的两个半。此外,以刑讯逼供等方式而得到的物证并不排
除。
二、证据的法定形式
1、 物证、书证,这里要注意物证是绝对不排除的,即便是刑讯
逼供所得到的物证。
2、 证人证言,注意单位在刑事诉讼中不能作为证人;见证人不
是证人,因为见证人只是见证某一行为的合法性;证人具有人身
不可替代性和优先性;要保证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证人单独
作证。
3、 被害人陈述
4、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注意供述和辩解统称为口
供,供述是有罪和罪重的口供,辩解是无罪和罪轻的口供;刑事
诉讼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仅有口供不能定案,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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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共犯的口供同样不能定案,这是为了限制口供的证明力,防止
套供行为。
5、 鉴定结论,鉴定人是自然人,是公检法所指派或聘请的人,
这里要注意诊断书不是鉴定结论,因为它不是公检法所指派或聘
请的人所做出的。测谎议得出的结论不是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
案的根据,只能作为参考。
6、 视听资料,视听资料与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的区别在于,视听资料是在诉讼之外形成
的,而以上三种证据是在诉讼之中取得的,所以侦查机关询问犯
罪嫌疑人的情形形成的视听资料不能认定为是视听资料。另外,
要记住 x 光片是视听资料,在这个问题上有争议。
7、 勘验、检查笔录,勘验笔录是针对物,检查笔录是针对人,
注意勘验检查笔录是实物证据。
三、证据的分类(重点)
1、 证据以来源不同,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传来证据包含
了传闻证据,传闻证据是言词证据的传来证据。
2、 证据以其与证明对象的关系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注意
直接证据是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案件的主要事实用通俗的话来
讲就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包括肯定性的直接证据与否定性的直
接证据,肯定性的好理解,否定性的比如李四说不是张三杀的
人,这就是否定性的直接证据,这里的谁实施了犯罪行为,谁只
要特定化即可,而不用确定为某个人。根据以上证据的法定形
式,我们来总结一下:物证、勘验检查笔录都是间接证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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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视听资料可能是直接证据,也可能
是间接证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一般是直接证据,鉴定
结论一般是间接证据,但经鉴定是自杀的鉴定结论是直接证据。
运用间接证据定案的规则:客观性;关联性;形成完整的证明体
系;证据之间以及证据与案件之间有关联而没有矛盾;结论的唯
一性与排他性。
3、 证据以表现形式的不同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证人证
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鉴定结论是言词
证据,物证、书证和勘验、检查笔录是事物证据,这里注意鉴定
结论实际上是鉴定人所说的话,所以也是言词证据。而对于视听
资料是有争议的,多数情况下是实物证据,记载言辞的为言词证
据。
4、 证据以其与证明被告人有罪的关系分为有罪证据和无罪证
据。有罪证据是罪重或罪轻的证据,这个分类要与控诉证据与辩
护证据区分开来,例如防卫过当的供述是辩护证据,也是有罪证
据,是证明罪轻的有罪证据。
四、证明对象,证明对象包括实体法事实和程序法事实。实体法
事实包括犯罪构成(主管、主观方面、客观、客观方面)和量刑
情节(法定和酌定)。这里我们需要掌握哪些是不需要证明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1、一般人所共同知晓的事实;
2、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事实,没有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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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诉法刑事证据讲解刑事证据是刑事诉讼法中每年必考的内容,我们在这里简单讲述一下刑事诉讼法中的刑事证据的相关内容,包括证据的基本特征、证据的法定形式、证据的分类、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要求(证明标准)几个方面。一、证据的基本特征: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这里合法性是重点,非法证据是要被排除的,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严禁刑讯逼供,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但并不是以这种手段收集的证据都会被排除,要排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证人证言和被害人陈述,也就是说要排除证据的法定形式中的两个半。此外,以刑讯逼供等方式而得到的物证并不排除。二、证据的法定形式1、物证、书证,这里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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