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范文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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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范文通用 3 篇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范文 篇 1
20xx 年 4 月 22 日 9 时 13 分左右,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储
罐区 2 号交换站发生火灾,事故导致 1 名消防战士在灭火中牺
牲,直接经济损失 2532.14 万元人民币。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xx 年 4 月 23 日,泰
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
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公安局、监察局、安监局、总工会、环
保局、质监局、靖江市政府分管负责人等为成员的泰州市人民政
府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
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泰州市人民检
察院派员参加,聘请 5 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参加事故调查工作。事
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
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专家分析,
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
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提出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
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情况
1.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
1
(1)建设情况:该公司于 20xx 年 5 月通过新建液体化工罐区及
配套码头工程项目的立项。20xx 年 12 月取得土地使用手续。20xx
年 8 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该公司库区由中建工业设备
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分 2 期工程建设,其中:一期于 20xx 年
11 月开工,建设立式储罐 42 只及辅助设施,储罐总容量约 12.6
万立方米,于 20xx 年 11 月竣工。20xx 年 1 月和 20xx 年 1 月,一
期续建和二期先后开工,建设立式储罐 82 只、球罐 21 只及相关
辅助设施,储罐总容量约 45.7 万立方米,于 20xx 年 11 月竣工。
(2)罐区布局情况:罐区分南、北 2 个罐区,共有 11 组罐组。
现有储罐 139 只并单独编号,储存能力约 54.75 万立方米。其
中:北罐区由东向西依次为 11 罐组、12 罐组、13 罐组、14 罐
组、15 罐组,共 5 组罐组,52 只立式储罐;南罐区由东向西依次
为 21 罐组、22 罐组、23 罐组、24 罐组、25 罐组(2505-2510 储
罐建成后拆除)、9 罐组(球罐),共 6 组罐组,66 只立式储
罐,21 只球罐。罐区内还设置了泵房、集污池、1 号交换站、2 号
交换站等相关辅助设施。
(3)事故交换站情况:2 号交换站位于 24 罐组围堰北侧,为四周
敞开彩钢瓦屋顶结构,是码头与罐区、罐区与发车台、储罐与储
罐之间物料装卸、倒罐的中转站。交换站有发车泵 36 台,发船泵
6台。有 12 根固定钢管通向码头,36 根固定钢管通向发车台,58
根固定钢管通向罐区 13、14、15、23、24、25 罐组。物料的装
卸、倒罐通过交换站内24 根金属软管进行转接。
2
交换站内周边及管道下方设有地沟,用于收集管道转接时渗
漏的物料和清洗管道的污水。地沟内污水直接排入交换站东南角
的污水井,再泵入污水处理站。
2.华东建设安装有限公司
华东建设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公司)成立于 20xx
年 11 月 7 日,位于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文峰路 1 号书香华庭 1幢
201 铺。具有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化工石油设备管道
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资质。华东公司除本公司直接承揽工程
外,另外还同意顾炎坤等 7 人以本公司名义承揽工程,从中收取
管理费。
(三)事故区域改造工程情况
13 罐组的 8 只甲醇储罐没有连接至发车系统,甲醇需通过倒
罐发车,为减少倒罐环节,德桥公司副总朱金根与储运部副主任
邵建伟商定对 2 号交换站管道进行改造,将 8 只甲醇储罐连接至
发车泵。20xx 年 4 月 19 日,朱金根电话联系黄德泉,要求派人对
2 号交换站管道进行改造。黄德泉经请示顾伟后,安排许雷(装
配工)、申金华(电焊工)、陆军(打磨工)3 人于 4 月 21 日到
德桥公司施工。(四)事故发生前罐区物料储存情况罐区储存了
汽油、石脑油、甲醇、芳烃、冰醋酸、醋酸乙酯、醋酸丁酯、二
氯乙烷、液态烃等25种危险化学品,共计 21.12 万吨,其中:油
品约 14 万吨,液态化学品近 7 万吨,液化气体约 1420 吨。
(五)事故发生前的现场作业情况
事故发生前,2 号交换站内存在4种作业。
3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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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范文通用3篇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范文篇120xx年4月22日9时13分左右,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储罐区2号交换站发生火灾,事故导致1名消防战士在灭火中牺牲,直接经济损失2532.14万元人民币。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xx年4月23日,泰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公安局、监察局、安监局、总工会、环保局、质监局、靖江市政府分管负责人等为成员的泰州市人民政府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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