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VIP专免
3.0
2024-10-26
999+
43.97KB
16 页
海报
侵权投诉
20xx 年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已经 20xx 年 6 月 1 日省人
民政府第 54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xx 年 8 月 1 日起施
行。下文是全文,欢迎阅读!
20xx 年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
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
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
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
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
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
质量负责。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分别对审查结
论、检测或者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
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
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1
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负责具体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应当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法
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违法干预建设工程活动和建设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活动。
第六条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
质量,倡导创建优质工程、科技示范工程和用户满意工程。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
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承担工程有关业务,并依法签订合
同,明确质量标准和质量责任。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或者委托监理单
位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并明确有关管理
人员的质量责任。
依法实行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监理单位
负责工程监理。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要求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违反法律、
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或者压缩勘察、设计
和施工的合理周期。对重大和复杂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
勘察、设计单位签订现场服务合同。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
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标准进行工程监理。
2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施工图设计文件
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以下称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建设单位可以自主选择施工图审查机构,但是施工图审查机
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
他利害关系。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十一条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公共利益、公
众安全或者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
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由原设计单位修改或者经原设计单位书
面同意,由建设单位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修改,并
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向所在地建设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供有关材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 5 日内,签发工程质量
监督通知书。
建设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下的,可以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
续。
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
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纳入财政预算管
理,专项用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7日前将竣工验
收方案和验收日期书面报告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3
摘要:
展开>>
收起<<
20xx年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已经20xx年6月1日省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下文是全文,欢迎阅读!20xx年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
声明:本文档由网友提供,仅限参考学习,如有不妥或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客服请联系: fanwenhaiwang@163.com 微信:fanwenhai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