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赠与物的义务(通用3篇)
VIP专免
3.0
2024-11-12
999+
41.81KB
11 页
海报
侵权投诉
交付赠与物的义务(通用 3 篇)
交付赠与物的义务 篇 1
赠与人有以下义务:
1.交付赠与物的义务。赠与人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将赠与物交
付受赠人并转移所有权。
尽管在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可以在交付赠与物之前撤销赠
与,但对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并且受赠人还可
以要求赠与人交付赠与物。
2.担保赠与物瑕疵的义务。赠与人应当对赠与物的瑕疵负责。
一方面,赠与物有瑕疵的,赠与人有义务如实告知受赠人;另
一方面,赠与人保证赠与物无瑕疵的,就应当对赠与物的瑕疵负
责,如果由此造成受赠人损失,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赠与可以附义务。
第二项规定,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
务。
赠与合同一般是赠与人单方履行将自己的合法财产送给受赠
人的义务,受赠人不承担义务而只享有获得受赠财物的权利。
附义务的赠与,也称附负担的赠与,是指以受赠人对赠与人
或者第三人为一定给付为条件的赠与,也即使受赠人接受赠与后
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
1
附义务的赠与不同于一般的赠与,而属一种特殊的赠与。
附有义务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赠与
受赠人,是附有条件的,受赠人在接受赠与人赠与的财产后,必
须依法履行赠与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这是因为财产的赠与是在受
赠接受赠与合同中所附加的义务,赠与合同才成立,而这部分附
加的义务成为赠与合同中的必备条款,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
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附义务的赠与,受赠人必须承担义务,如果赠与人所附的不
是受赠与人承担的义务,而是为达到某一结果或目的的赠与,则
不是附义务的赠与。
其特征在于:
1.一般的赠与,受赠人仅享有取得赠与财产的权利,不承担任何
义务。
而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
人承担一定的义务。
2.附义务的赠与,其所附义务有一定限度,通常低于赠与财产的
价值。
3.一般情况下,在赠与人履行了赠与义务后,才发生受赠人义务
的履行问题,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无不可。
4.赠与所附义务,可以约定向赠与人履行,也可以约定向第三人
履行,还可以约定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履行。
5.履行赠与所负的义务,依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是作为,也可
以是不作为。
2
6.赠与所附义务,是赠与合同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另外的独立合
同。
附义务的赠与的效力
1.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赠与人向受赠人给付赠与财产后,受赠人应依约履行其义
务。
受赠人不履行的,赠与人有权要求受赠人履行义务或者撤销
赠与。
赠与人撤销赠与的,受赠人应将取得的赠与财产返还赠与
人。
对于受赠人应依约履行赠与所负义务,一些国家和我国台湾
地区均有规定。
如德国规定,为有附负担的赠与的人,如已给付,得请求履
行其负担。
受赠人不履行负担者,以应将赠与物用于履行负担为限,赠
与人得依关于返还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依双方契约规定的解除
权的要件,返还赠与物。
再如我国台湾规定,赠与附有负担者,如赠与人已为给付,
而受赠人不履行其负担时,赠与人得请求受赠人履行其负担,或
撤销赠与。
2.受赠人仅在赠与财产的价值限度内有履行其义务的责任。
赠与本为无偿合同,其目的在于使受赠人获益。
3
标签: #赠与
摘要:
展开>>
收起<<
交付赠与物的义务(通用3篇)交付赠与物的义务篇1赠与人有以下义务:1.交付赠与物的义务。赠与人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将赠与物交付受赠人并转移所有权。尽管在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可以在交付赠与物之前撤销赠与,但对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并且受赠人还可以要求赠与人交付赠与物。2.担保赠与物瑕疵的义务。赠与人应当对赠与物的瑕疵负责。一方面,赠与物有瑕疵的,赠与人有义务如实告知受赠人;另一方面,赠与人保证赠与物无瑕疵的,就应当对赠与物的瑕疵负责,如果由此造成受赠人损失,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赠与可以附义务。第二项规定,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
声明:本文档由网友提供,仅限参考学习,如有不妥或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客服请联系: fanwenhaiwang@163.com 微信:fanwenhai2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