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答辩状(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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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答辩状(精选 3 篇)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答辩状 篇 1
答辩人:张,女,1X 年 XX 月 XX 日出生,住广州市路 3 号 B
附楼 1xA。
被答辩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 XX 区振华路
X 大厦楼。
法定代表人:。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针对被答辩人的
起诉,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望合议庭予以采信:
一、被答辩人主张的物管费缺乏依据
1、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不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
广东 XX 大厦业主委员会与被答辩人签订原《物业服务合同》
的合同期限自 x 年 x 月 2x 日起至 x 年 x 月 25 日止,该合同期满后
既未自动续期,双方至今也未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这一
事实在被答辩人的《民事起诉状》中已得到确认。
2、期满后的原《物业服务合同》因大多数业主对其履行存在较大
异议而不自动续期一年并已解除
广东 XX 大厦 B 附楼大多数业主对原《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
存在较大异议,于 x 年 x 月 25 日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遂不
同意续签并要求更换物管公司,被答辩人在《民事起诉状》中陈
述广东 XX 大厦 B 附楼业主“对原告(被答辩人)按原物业服务合同
1
提供的物业管理未提出任何异议”与事实严重不符!大多数业主因
物管公司退出小区一事与被答辩人进行过多次交涉,但被答辩人
坚持不同意退出,后业主们就此问题多次投诉至华乐街道办事
处,华乐街道办事处也曾多次组织业主们与被答辩人进行协调,
最终也未解决问题。
根据合同约定,期满后的原《物业服务合同》因存在较大异
议而不自动续期一年并已解除。原《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八条
规定:“本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双方对本合同履行无异议的,
本合同继续自动续期一年。双方如有异议的,本合同解除。”可
见,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双方已事先书面约定合同自动续期
一年的条件,即原《物业服务合同》履行不存在异议才自动续期
一年。而现在大多数业主拒绝续签及积极投诉等行为已明确表示
对合同履行存在诸多异议,原《物业服务合同》应根据合同约定
不自动续期一年并已经解除。退一万步讲,即使自动续期,续期
1 年时至 x1 年 x 月 25 日就已期满,被答辩人也无权据此再主张合
同期满以后的权利。
3、被答辩人的所谓“事实物业服务”属违法的强行服务
原《物业服务合同》已于 x 年 x 月 25 日期满,但被答辩人拒
绝退出广东 XX 大厦 B 附楼,非法霸占 B 附楼物业两年多,强行向
业主提供事实服务,强迫业主接受他们不合理的物业费等费用,
拒绝接受业主对他们的服务监督,从根本上无视业主的合法权
利,侵犯了业主自由选择其他物管公司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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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委员会请
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
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
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移交,并以存
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
义务终止后的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被答辩人以单
方、强行提供的所谓“事实物业服务”起诉答辩人,法院应当予
以驳回。
另外,被答辩人强行服务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合同法》和
《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被答辩人同业主、业主委员会在法律
地位上完全平等,二者是以物业服务为标的的委托合同法律关
系: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委托被答辩人为其提供物业服务、并向其
支付相关劳务费用的简单民事法律关系,其适用《合同法》和
《民法通则》等相关基本法律。就《合同法》具体而言,《合同
法》第三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
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
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即合同当事
人有权选择订立对象,有权选择订立或不订立合同,任意一方不
得强行要求对方接受要约,不得强行要求对方履行无法律依据的
义务。同时,《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
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在事
实合同成立的要件上,《合同法》要求“对方接受”,“对方接
受”的前提是愿意,双方“合意”是事实合同的基础。而事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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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答辩状(精选3篇)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答辩状篇1答辩人:张,女,1X年XX月XX日出生,住广州市路3号B附楼1xA。被答辩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XX区振华路X大厦楼。法定代表人:。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针对被答辩人的起诉,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望合议庭予以采信:一、被答辩人主张的物管费缺乏依据1、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不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广东XX大厦业主委员会与被答辩人签订原《物业服务合同》的合同期限自x年x月2x日起至x年x月25日止,该合同期满后既未自动续期,双方至今也未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这一事实在被答辩人的《民事起诉状》中已得到确认。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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