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精选3篇)
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精选3篇)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篇1瑞丽森林公安队伍自组建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已成为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不可或缺的力量,工作成效有目共睹,工作成绩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但由于森林公安起步晚、起点低、基础薄弱,加上后天认识上、管理上、投入上等等的不足,致使森林公安队伍发展缓慢、滞后,工作任务与当前形势极不适应,在一定程度了制约了其职的充分发挥。现结合瑞丽市森林公安队伍现状,就对加强队伍建设与管理作几点初浅的探讨。一、队伍和机构情况(一)主要职责。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兼有刑事、治安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一支专业公安队伍。(二)机构情况。瑞丽市森林公安局成立于20__年,前身为市林业局森保科,20__年改编为瑞丽市森林公安局,根据瑞机编[20__]35号文件批复,机构级别为正科级,核定政法编制39人、工勤编3人。20__年共有在职民警32人、工勤5人、退休干部91人、辅警10人、临聘人员10人、大学生志愿者2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其中党员干部33人。20__年3月19日机构改革挂牌更名为“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大队)”。20__年9月2日,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调整瑞发〔20__〕3号、瑞办发〔20__〕38号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瑞办发〔20__〕65号),将“市自然资源公安局”更名回“市森林公安局(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按照属地化原则,交由市公安局直接领导管理,其职责和机构调整按照行业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的统一部署推进落实。(三)领导班子及内设机构。配备局党组领导班子5名,其中局长、政委各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政工监督室主任1名(副科级);内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