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标准银行贷款合同(通用2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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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标准银行贷款合同(通用29篇)20xx标准银行贷款合同篇1合同编号:年字第号公路借款人: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贷款人: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借款人因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万元,期限为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1.1.1“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1.1.2“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1.1.3“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11.1.4“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1.1.6“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1.1.7“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1.1.8“项目”指公路。1.1.9“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1.1.10“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1.1.11“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1.1.12“成本超支”指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支出和流动资金支出)超支。1.1.13“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1.1.14“项目资本金”指在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1.1.15“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1.2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第二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2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2.2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