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顾问聘用合同(精选3篇)

公司法律顾问聘用合同(精选3篇)公司法律顾问聘用合同篇1甲方:地址:传真:乙方:地址:电话: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1、审查、起草、建立及完善甲方公司内部的管理体系或业务操作制度,使之按照现代企业的规范化模式运作;2、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3、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4、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16、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公司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7、协助审查甲方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从法律角度解答有关财务问题和税务问题的咨询,并提供适当建议;8、审查甲方公司有关资产及其权属证书、税务、劳动及其他专门领域的法律文件;9、协助甲方进行投资、融资活动,从法律角度进行整体方案的设计、策划,对相关文件进行法律审查;10、讲授法律实务知识;11、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第二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根据甲方不同性质工作指派相应专业律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其中包括根据甲方要求不定期在吴忠市内进行一定期限的法律服务,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快递等通讯方式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联系人为律师。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4、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25、乙方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