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土作业管理制度(精选5篇)

动土作业管理制度(精选5篇)动土作业管理制度篇11.动土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动土许可证,经生调科批准后方可进行。⑴挖土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办法,使用机械挖土,要先发信号,挖土机回转范围内不准进行其它作业。⑵挖土施工应视土壤性质、温度和挖掘深度留有安全边坡或放置固壁支撑如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支撑有滑动、折断等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拆除固壁支撑时,必须按回填自下而上进行。⑶挖出土方堆放位置,距沟边不得小于0.8米,在沟道转弯的拐角处不得小于1.5米,土方堆置高度不得超过1.5米。⑷在坑、沟内作业时,注意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气体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并查明原因及时消除。⑸在靠近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地点动土时,应按挖掘深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2.爆破工程必须在施工前提出爆破方案,经生调科批准后方可施工。1动土作业管理制度篇2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生产单位的动土作业安全要求和《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公司的动土作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gb2811安全帽gb7059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gb12142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gb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jc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本制度采用下列定义:动土作业excavationwork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24、动土作业安全要求4.1、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