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承揽合同(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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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承揽合同(精选6篇)装饰承揽合同篇1甲方(业主):乙方(承包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装饰工程具体情况,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一、合同主要内容:(1)甲方将自己位于:的室内(外)装饰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交给乙方承做。(2)工程总造价(大写):(3)工期天,自进场之日起开始计算。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合同有效期。(4)工程款付款方式如下:a、一次性付款:签定合同之日或次日付清全部工程款。b、分期付款:首付()工程总造价60﹪的工程款——元中期()工程总造价的35﹪工程款——工程结束验收合格三日之内付工程总造价的5﹪工程款——。(5)工程保修期:二年1(6)本协议签定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在施工过程中,一切以本协议书中的“预算书”、“施工明细”、“材料确认书”为准,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7)因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力立即停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四、材料及设备:本装饰工程所需全部建筑材料及其他物品的供应、验收及保管方式,经双方协商,按照下列要求办理:(1)材料进入装饰现场后,乙方应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损坏。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的装饰材料丢失、损坏的,由保管方承担赔偿责任。(2)甲方提供材料,因材质发生的质量问题应由甲方承担。(3)乙方提供材料,因材料与原定材料材质不符发生的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无偿返修。但甲方如强行要求使用不合格材料的,应书面告知乙方,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五、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1)承包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装饰范围和内容进行施工,对装饰工程质量,要接受甲方的监督。2(2)装饰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双方应签署书面验收文书,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