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办会议纪要(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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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办会议纪要(通用3篇)综治办会议纪要篇1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各乡镇及成员单位党政领导“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泗阳建设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泗阳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到实处,泗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根据中央五部门《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的要求,特制定如下联席会议制度。一、联席会议成员组成五部门联席会议成员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综治办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负责人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通知乡镇和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联席会议由县综治办主任或专职副主任召集。二、联席会议职责贯彻落实省市综治委(办)和县委、县政府、综治委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有关规定、要求,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执行过程中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乡镇和成员单位领导进行责任查究,1督促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切实肩负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三、联席会议议事内容(一)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督查、调研工作,对全县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研究推进措施。(二)结合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执行情况考核,对各乡镇和成员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推进平安建设的实绩进行评议,评议结果报综治委主任会议审定。(三)根据各乡镇和成员单位的申请,对拟命名的平安乡镇共同进行考核,提出意见建议,报请综治委主任会议审定。(四)根据上级和本级综治委(办)要求,对拟推荐全国、全省、全市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考核,提出表彰意见建议,报请综治委主任会议审定。(五)按相关规定,提出创建活动中违规违纪的人和案(事)件处置意见或建议,报请综治委主任会议审定。(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