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饰合同(精选6篇)

房屋装饰合同(精选6篇)房屋装饰合同篇1(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a.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当得利);b.不同意利用的:①可由承租人拆除(承租人享有所有权);②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a.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当得利);b.不同意利用的,将装饰装修物的现值损失作为无效合同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如何处理(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a.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①可由承租人拆除;②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b.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①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1②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不得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③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④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2)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三、房屋租赁期间届满时,装饰装修如何处理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a.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①可由承租人拆除;②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b.形成附合物的:①承租人不得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综上所述,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除另有约定或者可以拆除以外,承租人不得要求赔偿装饰装修费用。2房屋装饰合同篇2发包方(简称甲方):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