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许可协议(通用33篇)
计算机软件许可协议(通用33篇)计算机软件许可协议篇1“拥有”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位于 ,总部设在,邮政编码为 。“需要”制造公司(以下简称被许可方),位于 ,总部设在 ,邮政编码为 。上述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协议书,以此为证。鉴于许可方开发并拥有一个取名为“万能”的计算机系统,一个集成数据库办公室管理和财务控制系统的所有权,并且鉴于被许可方希望获得上述系统并在其总部加以使用,许可方愿意向被许可方提供上述系统并发给使用许可证。因此,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协议书条文如下:第一条 定义本协议书所用的有关术语,特定义如下:1-1 “协议书”是指本协议书及根据本协议书所签定的所有附件和所有修正书。1-2 “cpu”是指某台中央处理机。1-3 “计算机程序”是指控制cpu运行的任何源码或目标码指令。11-4 “指定cpu”是指安装于被许可方的办公室的一台“10的6次方型超不可想象计算机”(superunbelivable computer model 10的6次方)及其升级机。1-5 “许可程序”是指可执行于指定cpu的许可信息处理程序,它由许可方的“万能”计算机软件系统中若干模块组成,该软件系统列于附件i,它附属于本协议书并作为其一部分,所有进一步的说明均定义于附件i。1-6 “许可资料”是指与许可程序有关的任何资料,它由许可方所有并随同许可程序许可给被许可方使用,该资料包括附件i中所指明的那些文件及以书面形式特别说明的其他文件--输入形式、用户手册、接口格式及输入/输出格式,上述资料均作为保密内容或许可方的专属产权,交付被许可方使用。1-7 “许可软件”是指许可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