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民法典培训总结(精选8篇)
物业民法典培训总结(精选8篇)物业民法典培训总结篇1为推动我县物业行业对《民法典》的学习、认知、遵循和践行,20xx年5月12日下午,县住建局、县物业管理协会、永泰移动公司联合开展“《民法典》与物业管理专题培训会”。县物业管理协会会长单位及顺和物业负责人、永泰移动公司林加宁副总经理,县住建局房屋中心工作人员、各会员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一线操作岗位工作人员等4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此次培训特邀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法工委委员、福建省建设法制学会副秘书长张德新给我县物业人带来了一堂针对性和实用性极强的《融入民法典时代物业服务新规则》专题讲座培训,同时也讲解了《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张老师围绕“小区善治的制度安排、物业服务的典型规则、重合规管理谨防侵权”这三个面,将《民法典》对照现行法律法规的变更条款,深入浅出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表决、物业服务合同订立与解除等重点条款进行了剖析。还结合广受关注的物业多种经营、选续聘、高空抛物等物业管理热点问题进行了个案分析,将民法典物业管理知识融会贯通,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程,引发了在场人员的共鸣。此次培训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培训实用性极大,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提升物业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1服务水平,提升业主满意度、幸福感、安全感。推动永泰县物业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营造我县物业行业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物业民法典培训总结篇2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在学习《教师法》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学习了教师法认识到,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