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燃放烟花倡议书(精选9篇)

安全燃放烟花倡议书(精选9篇)安全燃放烟花倡议书篇1全体职工和家属区居民:春节即将到来。集团保卫处、物业办、安全科提前祝大家新快乐!烟花爆竹色彩美丽,增添了节日喜庆欢乐的氛围,深受广大职工和居民的喜爱。南北家属区紧邻集团成品纸仓库且家属区内机动车辆较多、小区的所有道路基本停满、没有宽敞的燃放鞭炮的地方,为居民们的财产安全带来很大安全隐患。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我们提出以下倡议:依法燃放是你的权力,文明燃放是您的义务!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减少燃放烟花爆竹!!!一、请依法燃放。不要在厂区内、靠近仓科的地方、易燃易爆场所等规定禁止烟火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二、请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伤人等安全事故。因此,在燃放烟花爆竹之前,请阅读产品包装上的燃放说明,按照正确方法燃放。小朋友一定要在家长的陪同下才能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出现安全事故。三、请文明燃放。请不向人群、建筑物、过往的行人、车辆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禁止在家属楼栋楼道、职工宿舍走廊燃放。请1每位职工“从我做起”,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共同营造喜庆、和谐的节日气氛,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新春佳节!安全燃放烟花倡议书篇2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推动文明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实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措施,特通告如下:一、城区东至潮汶路、南至泰肥一级公路、西至孙牛路、北至泰肥铁路线合围区域内,以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之外的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二)文物保护单位;(三)车站、高速公路、立交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四)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存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