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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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篇)库房安全管理制度篇11、物资仓库为防盗、防火重点部位,严格落实治安岗位责任制。2、管理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请人代岗,有事外出或下班离库要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3、张贴防火警示标志,配足灭火器材。管理人员必须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定期进行电器线路检查。4、各类物资材料应按品种规格和性能堆放整齐。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应专库存放不得混存。5、公司库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按明火作业管理要求执行。6、库房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7、我公司储存商品实行分类、分区储存,区与区间距不小于1米,区与墙间距不小于0.8米,区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建筑设计须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8、严禁将性质相互抵触、串味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库房内要设立醒目标志,标明储存商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1库房安全管理制度篇21、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为防盗、防火重点部位,严格落实治安岗位责任制。2、仓库管理人员不得擅离职守。3、张贴防火警示标志,配足灭火器材。仓库管理人员必须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定期进行电器线路检查。4、各类商品应按种类规格和性能堆放整齐。5、仓库防盗设施要严密牢固,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缮。库房安全管理制度篇3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第三条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