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板房拆搭工程安全协议(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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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板房拆搭工程安全协议(通用3篇)活动板房拆搭工程安全协议篇1甲方(工程发包方):乙方(工程承包方):甲方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安全责任,防止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事故,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一、甲方的安全责任:I、涉及工地临时活动房安装的工作,应派专人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协调和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2、开工前应对乙方单位负责人和有关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签订安全责任状。3、在安装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的,应要求乙方单位事先制订工作的“三措施”(即: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并审查和监督实施。4、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施工时严格实施监护。6、不得安排乙方单位人员从事与其承包工程无关的工作。7、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对彩钢板房质量情况作出综合评价。二、乙方的安全责任:1、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工地临时活动房维修安全工作规程》以及甲方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派出的施工人员必须是经甲1方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乙方不得派未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工作。2、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环节,应制订施工“三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贯彻实施。3、工程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状况、特点及施工“三措施”,并对现场施工安全负责。4、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工地临时活动房维修安全工作规程》,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甲方安全日常管理制度。5、开工前应对安装施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施工器具及安全设施均由乙方自行购买、配置。6、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职业防护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对特种作业的工作应派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合格的持证人员。7、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企业负责人(安全施工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