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设计人工程设计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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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设计人工程设计合同(通用3篇)委托设计人工程设计合同篇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设计人:签订日期:年月日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内容估算总投资(万元)收费标准估算设计费(万元)层数建筑面积(㎡)规划方案施工图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11拟建道路红线图及1:1000电子地形图1签订合同后三日内2项目所在区域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1签订合同后三日内3拟建道路处所需控制点坐标、规划标高1签订合同后三日内4本工程的岩土勘察报告和道路测量成果1签订合同后三日内5其他必要提供的资料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1初步设计开始前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第五条本合同设计费估算人民币大写:第一次付费(定金)设计费的20%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第二次付费设计费的40%设计人交付初步设计时支付第三次付费设计费的30%施工图审查通过时支付第四次付费设计费的10%工程施工完成80%工程量时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2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