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通用35篇)

天津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通用35篇)天津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篇1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住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号码: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住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号码:企业资质证号:资质等级: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根据招标备案号将(物业项目名称)委托乙方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类型(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别墅等):座落位置:市区(县)道(路、街)号四至:东南西北1本物业分期开发建设,总占地面积: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其中:多层住宅万平方米高层住宅万平方米别墅万平方米商业万平方米配套公建万平方米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一、二、三、四。该项目是通过(招投标、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第二条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一)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二)电梯、水泵、智能系统等设备的运行管理与服务:(三)共有区域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绿地、树木、绿化设施的养护、管理:(四)物业装饰装修的管理:(五)车辆行驶和停放秩序的服务、管理:(六)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的服务、管理:(七)物业档案的建立、保管和使用:(八)其他委托事项:1、2、3、第三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年月日开始,至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终止。2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一)在销售物业时,应当向购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内容,并组织购房人对本合同的内容和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确认;(二)审定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管理制度;(三)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四)听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五)在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一并申请登记;(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