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办法(精选3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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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办法(精选 3
篇)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办法 篇 1
一、 救助条件和救助标准
(一)救助条件
救助对象因患重大疾病住院或规定病种门诊治疗发生的符合
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
费用商业补充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规定报销后的部分,个
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过高且影响其家庭基本生活的,可申请大病医
疗救助。
(二)救助标准
1 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规
定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一个自然年度内),超过省直基本医疗保
险年平均缴费基数 50%的部分,按 50%的比例予以救助。
2 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规定
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一个自然年度内),超过省直基本医疗保险
年平均缴费基数 50%的部分,按 60%的比例予以救助。
3 患重大疾病发生的其他治疗费用,且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经研究批准的,参照以上标准予以救助。
二、 救助对象申请救助的申报时间
1
根据辽劳社发【20xx】49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省社保局将按
规定的期限受里被救助对象的救助申请。被救助对象申请救助的
医疗费用所属期(一个自然年度)下一年度的 1 月 1 日至 3 月 30 日
为救助对象申请救助的申报时间,超过这一期限申报的不予受
理。
三、 患者或家属申报需向单位提供的材料
(一)患大病人员或其直系亲属的书面申请一份;
(二)填写好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审
批表》一式三份;
(三)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四)医疗保险手册和 IC 卡原件;
(五)与申请救助医疗费用相关的住院病例(须有医院病案室专
用印章)和诊断书;
(六)医疗费用明细表,规范的医疗收费票据。
四、 单位需向省社保局提供的材料
(一)经过认真审核、签署意见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大病医疗救助审批表》一式三份;
(二)申请人上报给单位的全部材料。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办法 篇 2
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2
根据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报送省直机关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材料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 20xx 年度
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救助标准
(一)省直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重大疾病,在 20xx 年度内住院
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规定的医
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补偿后,其个人负担超过 19000 元以上的费用,按以下标准予以
救助。
19001 元至 39000 元的费用,按 60%给予救助;
39001 元至 69000 元的费用,按 70%给予救助;
69001 元以上的费用,按 80%给予救助。
(二)省直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重大疾病发生的其他治疗费
用,且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需要救助的,在《辽宁省基本医疗
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诊
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范围内的部分,其个人负担超
过 20xx0 元以上的,经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初审、省
复审后,按以下标准予以救助:
超过 20xx0 元以上的部分,按照 50%的比例给与救助;
20xx0 元以下的部分不予救助。
二、申报材料
(一)患大病人员或其直系亲属的书面申请一份;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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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办法(精选3篇)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办法篇1一、救助条件和救助标准(一)救助条件救助对象因患重大疾病住院或规定病种门诊治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商业补充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规定报销后的部分,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过高且影响其家庭基本生活的,可申请大病医疗救助。(二)救助标准1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规定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一个自然年度内),超过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年平均缴费基数50%的部分,按50%的比例予以救助。2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规定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一个自然年度内),超过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年平均缴费基数50%的部分,按60%的比例予以救助。3患重大疾病发生的其他治疗费用,且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经研究批准的,参照以上标准予以救助。二、救助对象申请救助的申报时间1根据辽劳社发【20xx】4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省社保局将按规定的期限受里被救助对象的救助申请。被救助对象申请救助的医疗费用所属期(一个自然年度)下一年度的1月1日至3月30日为救助对象申请救助的申报时间,超过这一期限申报的不予受理。三、患者或家属申报需向单位提供的材料(一)患大病人员或其直系亲属的书面申请一份;(二)填写好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审批表》一式三份;(三)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四)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原件;(五)与申请救助医疗费用相关的住院病例(须有医院病案室专用印章)和诊断书;(六)医疗费用明细表,规范的医疗收费票据。四、单位需向省社保局提供的材料(一)经过认真审核、签署意见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审批表》一式三份;(二)申请人上报给单位的全部材料。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办法篇2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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