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考勤管理细则(精选3篇)75

标签: #细则
大学考勤管理细则(精选3篇)大学考勤管理细则篇1(一)考勤范围凡在职在编人员,一律纳入考勤管理的对象范围。全校党政干部、教辅、工勤人员一律实行坐班制,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寒暑假期间根据本单位实际安排轮休。教师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安排,可不实行坐班制(不含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教师,下同),但对学校、单位统一要求的集体活动要进行考勤,并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劳3同制聘用人员按照劳3同的有关规定执行。(二)考勤要求学院、部、处、室为具体考勤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考勤工作,并指定一名考勤员。考勤员须认真做好每月的《缺勤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二)的记录,已备检查。(三)旷工及处理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按旷工处理(1)未经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虽请假未获批准、或请假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批准,擅自不上班者;(2)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5次按旷工1个工作日处理。2.处理办法1(1)按旷工天数扣发本人工资,校内岗位津贴部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并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2)凡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做辞退处理。五、其它规定(一)后勤管理处、附中、各场厂和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可依据本办法制定适合本单位特点的考勤管理办法并报人事处备案。(二)接受审查或调查人员不能正常到岗工作,在审查或调查期间暂时停发工资、校内岗位津贴等一切待遇,待结论明确后再做处理。(三)各类假期(除寒暑假)一律不得合并使用。(四)探亲路费的报销,根据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办理。(五)职工在病假期间,参加会议、学习文件、参加政治学习等是一种政治活动,不能视为恢复工作。六、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大学考勤管理细则篇2毽子舞社团在社团管理上一贯坚持自由、灵活、有序原则,成员在组织中要服从社团的领导,遵守社团各项规章制度,享受权利的同时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