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临时工聘用协议(通用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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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临时工聘用协议(通用30篇)医院临时工聘用协议篇1用人部门职工(乙方):甲方因工作需要临时聘用工作人员,乙方申请应聘。经考试、考核合格及医院院务会研究决定,甲方同意招聘乙方为临时工,并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聘用期限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日日止,期限为。二、工作任务乙方在甲方的岗位承担工作,并服从甲方因为工作需要的临时调整岗位。三、劳动纪律和待遇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服从甲方管理。2、甲方应切实加强单位內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罚分明。3、甲方保证乙方在工作期间每月轮休4天(春节及婚丧假除外),余假不计算补助,不允许两月及以上假期一次性连休。4、乙方基础工资同新聘正式职工标准,另加岗位提成,每增加一年工龄基础工资递增元/月(从年计算)。15、乙方在签订合同后1月内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手续,本人不参保者其单位缴纳部分不支付现金,合同期满后不再续订的,甲方将从次月起停止缴纳乙方的保险金,其他福利待遇同正式职工。6、上级人事部门办理招工手续,如基本条件相符,可根据乙方表现,优先考虑,择优录取。四、终止解除聘用协议条件1、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续聘考试及考核不合格者;(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工作安排者;(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医院规章制度的;(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者;(5)不履行合同,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年度考核不称职的;(6)医院因管理、技术条件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原劳动协议无法履行或国家岗位编制调整需裁减人员;(7)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在合同期内,下列情况之一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