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海上运输购买合同(通用3篇)
煤炭海上运输购买合同(通用3篇)煤炭海上运输购买合同篇1煤炭购买合同(海运)甲方: (卖方)乙方: 公司 (买方)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照执行。一、品名、产地、运输1、品名: , 产地: 。2、运输方式: 海运 ,到货港: 。二、数量及价款1、数量: 吨。数量根据到货港商检部门出具的水尺报告数量确定,实际交货数量与到港称量数量有差异的,以乙方计量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2、货物单价为: 元/吨,总价款为 。此价款为 港到岸价(舱底价),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内。三、质量标准甲、乙双方约定质量标准如下:序号项目1条件(ARB/ADB/DAF)标准备注全水Total Moisture% (max)灰Ash% (max)挥发份Volatile Matter%硫Sulphur% (max)CSN(自由膨胀系数)(min)粒度Sizemm (95%min)固定碳(F.C)2G值(粘结指数)Y值(挥发份指数)四、供货时间1、 ,该供货时间为具备提货条件,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提货的时间。2、甲方应当在发货后3日内将船舶名称、始发港、发货量、预计到港日期等信息通过传真给乙方,并按有关规定向乙方交付提货凭证。3、船舶到港后,甲方负责在5日内办理通关手续,具备提货条件后书面通知乙方提货。五、验收与交付1、甲、乙双方按照到货港商检部门出具的商检报告对质量标准进行确认。乙方对煤炭质量有异议的,有权另行委托检验机构检验。2、到货港商检部门出具商检报告前,乙方有权对货物进行抽检。根据抽检结果,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进行处理。3、乙方接通知后安排提货的,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及时、妥善将货物及相关文件、凭证等资料交付乙方。4、甲方供货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或延迟交货的,应自行承担相关费用。5、乙方接收货物并不免除甲方的质量保证责任,收货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