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制度汇编(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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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制度汇编(精选 8 篇)
设备管理制度汇编 篇 1
一、严格执行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输配电等特种设备的规章
制度,各种设备运行记录齐全、数据准确。
二、蒸汽锅炉,分汽包,空气压缩机的风包,油水分离器,以及氧气,
乙炔瓶属于压力容器。
三、新购特种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新安装的特种设备有设计,
安装报告,及验收手续等,否则不准安装和使用。
四、特殊设备操作工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没
有操作合格证的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五、蒸汽锅炉使用,管理和维修,必须按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蒸
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认真执行。
六、在用锅炉必须实行定期检查制度,未取得定期检验合格证的锅
炉,不准投入运行。
七、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
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运行时,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的应
立即停止运行。
八、使用锅炉的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锅炉安全技术
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和熟悉国家安全法规
中的有关规定,司炉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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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压力容器安全保护装置,操作工必须每班检查一次,专职维修
工,必须每天检查一次,分管技术人员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按规定
的时间联系有关单位对安全装置进行检验,对运行锅炉进行检验。
十、承接检修锅炉的单位必须具备劳动部门考核合格的电焊人员
和管工人员,工作时应按照有关焊工工艺和管工工艺进行施工。
检修锅炉的同时,附属设备和水处理设备、电器、仪表应同时
修理检验。
检修后的锅炉,必须保证使用相应的一周,并有完整的检修记
录、材料、证明交使用单位存入锅炉安全技术档案内。
十一、锅炉房应有水处理措施,锅炉水质应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
准》的要求,锅炉使用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的锅炉水质化验人员,
水质化验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才准独立操作。
十二、水质化验项目及次数应参照以下要求执行:
1、原水水质,(包括硬度、ph 值、氧根、溶解氧)每月至少化验一
次,有条件应做全分
2、经过凝聚沉淀、过的水每至少化验一次,根据化验结果
凝聚剂澄清剂的投放量,水的 ph 值应于或等于 7
3、用离器处理的质(硬度、度、氧根、ph 值、溶
解值)至少每班化验一次,离器中的交换剂近失效前,应
当增加化验次数。
4、炉水水质每班至少化验一次,炉水的溶解固形物和相对度应
定期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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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每次化验的时间、项目、数据以及取的措施等应详细填写
质化验报告表。
6、锅炉排污是控制水质的一重要环节,锅炉运行中的排污量
法必须在化验员对水质分指导下具体实施。
十三、氧气、乙炔瓶由供科统一负责气、发。定期检验和
妥善保管,各使用单位不得私自充气。
十四、从事作业,必须书写完整的动报告,安全技术措
施并经审批方可操作,操作时氧气瓶、乙炔瓶,存必须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氧气瓶上下时必须分装捆绑牢固,其提
升速度不得3m/s
十五、氧气瓶应装有防震梅胶圈和安全,运时安全帽拧紧
扔掉不用,氧气瓶应阳光直暴晒靠近高温热源,冬季如
压器冻结时,严使用火焰加热和使用猛击
十六、压力容器必须按规定装有压力表、安全等安全装置,压力
表必须定期核验,安全和压力调节器必须动作可靠,安全动作
压力不得定压力的 10%,定期劳动部门验。
十七、使用油润滑的空气压缩机应装设油保护或信号
十八、单空气压缩机的度,不得过 190℃,双缸不得
过 160℃。对各段排度应装设保护装置,在过时能自切断
,压缩油闪点不得低于 2/5℃,严禁采其它作压缩机
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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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设备管理制度汇编(精选8篇)设备管理制度汇编篇1一、严格执行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输配电等特种设备的规章制度,各种设备运行记录齐全、数据准确。二、蒸汽锅炉,分汽包,空气压缩机的风包,油水分离器,以及氧气,乙炔瓶属于压力容器。三、新购特种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新安装的特种设备有设计,安装报告,及验收手续等,否则不准安装和使用。四、特殊设备操作工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没有操作合格证的人员不准单独操作。五、蒸汽锅炉使用,管理和维修,必须按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认真执行。六、在用锅炉必须实行定期检查制度,未取得定期检验合格证的锅炉,不准投入运行。七、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运行时,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的应立即停止运行。八、使用锅炉的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锅炉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和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司炉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1九、压力容器安全保护装置,操作工必须每班检查一次,专职维修工,必须每天检查一次,分管技术人员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按规定的时间联系有关单位对安全装置进行检验,对运行锅炉进行检验。十、承接检修锅炉的单位必须具备劳动部门考核合格的电焊人员和管工人员,工作时应按照有关焊工工艺和管工工艺进行施工。检修锅炉的同时,附属设备和水处理设备、电器、仪表应同时修理检验。检修后的锅炉,必须保证使用相应的一周,并有完整的检修记录、材料、证明交使用单位存入锅炉安全技术档案内。十一、锅炉房应有水处理措施,锅炉水质应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要求,锅炉使用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的锅炉水质化验人员,水质化验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才准独立操作。十二、水质化验项目及次数应参照以下要求执行:1、原水水质,(包括硬度、ph值、氧根、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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