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撤销党委的批复(精选3篇)
同意撤销党委的批复(精选3篇)同意撤销党委的批复篇1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办、委、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党组(党委),县人武部党委,各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根据《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县(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州党发[20xx]3号)和《中共兴仁县委、兴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县通[20xx]5号),机构改革后,县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2个(监察局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2个,其他机构1个。经20xx年3月16日和28日县委会议讨论决定:一、县政府工作部门1、县政府办(挂县外事侨务办、法制办、国防教育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办牌子)组建县政府办党组。徐炼同志任县政府办党组书记;张焕斌同志任县政府办党组副书记;曾馨同志任县纪委正科级纪检员、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组组长,县政府办党组成员;1何正敏、姚泰昌、马兴荣、李文元、马魁五位同志任县政府办党组成员。2、发展和改革局(挂县物价局牌子)撤销县物价局党组。覃太忠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张超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副书记;李定权、王朝琨、龙斌三位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胡德春同志任县纪委派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组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李兴贵、周清二位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3、教育局李坤同志任县教育局党组书记;邱成超、蒋文祥二位同志任县教育局党组成员;王凯同志任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组长、县教育局党组成员。4、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挂县知识产权局、粮食局、煤炭局、黄金管理局牌子)组建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党组。撤销县经济贸易局、科学技术局、粮食局、乡镇企业局(煤炭管理局)、黄金管理局党组。成立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机关党委。万立翔同志任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2娄玉文、曹洪宝二位同志任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