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承揽合同(精选3篇)99
装饰装修工程承揽合同(精选3篇)装饰装修工程承揽合同篇1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安新县宏山鞋服有限公司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1、工程名称:安新县宏山鞋服有限公司办公楼装饰工程2、工程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宏山鞋服有限公司院内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平方米。二、工程装修内容:负一层餐厅。三、工程造价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工程造价为:¥元。四、合同工期1、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1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24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3、严格按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4、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做出的处理意见后,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相应顺延,并追加价款;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不予顺延。5、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因施工场地不具备施工条件;(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