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精选22篇)
VIP专免
3.0
2024-07-30
999+
55.88KB
21 页
海报
侵权投诉
关于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精选 22 篇)
关于行政 的决定程序 篇处罚 1
一般程序除了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外,其他行政处罚都应当遵循一般程序进
行。一般来讲,对公民给予 50 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 1000 元以上罚款、责令
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等,应
当适用一般程序。对于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如果当事人与执法人员在认定
•违法事实方面有分歧,以致丁 无法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也应适用一般程序。
一般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调查取证。进行调查取证,必须坚持全面、客观、公
正的原则,既耍收集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材料,也要收集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材料;必要
时,还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检査;进行调査或者检查时,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
不得少于 2 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询问或者检查应当按
规定制作笔录;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抽取的样品应当封存,并由指定
的机构进行鉴定或保存,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的负责
人批准,可以对需要保全的物证先行登记保存,责令当事人妥善保存,不得转移、损毁,
行政机关在 7日内对此作出处理决定。调查取证要坚持回避制度,凡是与当事人有直接利
害关系的执法人员都应当回避,不得参与本案的调查、处理。2.作出处理决定。调查终
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决定:(1)确有
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违法行
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
行政处罚。(4)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司法机关处理。对于情节复杂或者重大
的违法行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还应当制作行政
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
事实和证据;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
请法律救济的途径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
处罚决定书还必须盖有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3.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
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 7日内采取直接送
达、留置送达、转交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等方式,将决定书送达当事
人。
关于行政 的决定程序 篇处罚 2
共同程序
共同程序是指适用行政 的 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当共同遵循的基本程序,主要处罚 简 时应
包括:1.调查程序。《行政处罚法》第 30 “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
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
”得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处理行政处罚案件,首先应当进行调査,查明有关事实,全
“ ”面,客观、公正地收集有关证据,这是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制原则的基本
要求。2.告知程序。《行政处罚法》第 31 “条规定: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
”利。 由于当事人往往并不了解自己应有的权利,因此法律要求行政机关在做出决定之
前,有义务告之权利,这既有利于当事人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也可以防止行政机关滥
用权力。3.陈述和申辩程序。《行政处罚法》第 32 “条规定: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
”辩。 当事人作为有关事件的参加者和证人,最清楚整个事件的全过程,我们不否认当事
人可能因害怕制裁而故意隐瞒歪曲违法事实,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不仅
有利于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有利于行政机关全面、客观地了解有关事件,查清
违法行为。因此,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必须保证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
极和申辩权,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应当进行复
核,正确的应当采纳,错误的也不应因此加重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
关于行政 的决定程序 篇处罚 3
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即当场处罚程序,是指处理较轻违法行为、处以较轻的行政处罚时应遵守的
比较简单的行政处罚程序。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违法事实确凿。这
主要是指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无需进一步调查取证。2.有法定依据。行政处
罚适用简易程序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明文规定,而且如何处罚也要有明文规定,
否则不能适用。3.限于特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只有对公民给予 50 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给予 1000 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才能适用简易程序。对公民、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给予超出限额罚款或者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只能按一般程序办理,不能适
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内容:(1)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
处罚决定。(2)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3)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种类或者罚款数额、时间、
地点以及,行政机关的名称,并应由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4)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当场
交付当事人。(5)执法人员必须将行政处罚决定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适用简易程序,也
应当向当事人告知权利,允许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当事人对当场处罚不服的,也可以
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听证程序
听证程序是《行政处罚法》新确立的一个程序,是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
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意见的一项制度。它在防止执
法人员独断专行,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制约方面有着积极作用。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
定,听证程序主要适用于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并非必经程序,在做出处罚决定之前,行政机关
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但是否真正进入听证程序,还要取决于当事人是否在法定
的权利期间内向行政行政机关举行听证,必须提前 7日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
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
本案调查人员主持;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
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并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关于行政 的决定程序 篇处罚 4
案件性质:森林防火期内,在野外吸烟但未造成损失
被处罚人:王
姓名 王 性别 男 年龄 32 岁
工作单位 无住址市区路 36 号
单位名称 无 地址 无
法定代表人 无 职务 无
违法事实(时间、地点、事实经过):20xx 年11 月16 日(森林防火期内),王旅游至县
乡林区时,在野外吸烟,烟头未灭,扔于林下,因护林人员及时发现,将其息灭,免于引
起森林火灾。该行为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 15 “条的规定 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禁止
”野外用火。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 32 条第 1款
的规定,决定给予:
(1) 50 元罚款;
(2)责令你(单位) 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即刻 停止行为;
(3) 无警告。
本决定书中的罚款,除当场收缴罚款情形外,请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 日内,将
罚款缴至某县工商银行(帐号:8762451),到期不交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
处罚款。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 日内向某县人民政府或者某市林业局申
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3 个月内或者 90 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
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承办人(签名或盖章):
处罚机关(盖章)
某县林业局
关于行政 的决定程序 篇处罚 5
被处罚人:施某
身份证编号:----------
性别:男,民族:汉,年龄:67 岁,电话:-----
家庭住址:-----
20xx 年1月4日,我局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对某市某镇某村 4组施某家中检查发现:
1、施某未能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客厅的西侧 1名患者正在接受输液;3、客厅的
西侧厢椅上发现 1瓶用完的注射用头孢曲松钠;4、客厅西侧厢椅上发现病人收费本1本。
标签: #决定
摘要:
展开>>
收起<<
关于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精选22篇)关于行政的决定程序篇处罚1 一般程序除了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外,其他行政处罚都应当遵循一般程序进行。一般来讲,对公民给予50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1000元以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等,应当适用一般程序。对于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如果当事人与执法人员在认定•违法事实方面有分歧,以致丁无法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也应适用一般程序。一般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调查取证。进行调查取证,必须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耍收集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材料,也要收集对当事人有利的...
声明:本文档由网友提供,仅限参考学习,如有不妥或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客服请联系: fanwenhaiwang@163.com 微信:fanwenhai2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