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整改情况报告(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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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整改情况报告(精选 3 篇)
绩效整改情况报告 篇 1
根据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开展规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专项
清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xx]33 号)、《关于进一步加
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xx]7
号)部署要求,20xx 年、20xx 年累计追缴金额 18480 元。
按人社厅文件《关于开展规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专项清理巡
视整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字[20xx]73 号)要
求,我单位再次进行细致排查后情况汇报如下:
自 20xx 年按人社厅相关文件整改后我中心不存在违规发放绩
效评估奖金、挪用资金超发绩效工资、超范围发放未休年假补
贴、绩效工资项目发放不合理、未按实际聘用的岗位发放绩效工
资和基本工资等问题,情况属实。
绩效整改情况报告 篇 2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
实施绩效工资督查的通知》(吉人社字[20xx]94 号)文件精神,我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四部门各抽
一名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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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采取听、看、查、坐谈等方式,对全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
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查,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县义务教育系统事业单位 50 个(其中:乡镇义务教育
事业单位 37 个,县直义务教育事业单位 13 个),义务教育事业单
位在职在编人员为 3869 人,离退休人员为 1103 人,从 20xx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绩效工资。目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年人均标
准与行政公务员标准相同,年人均发放标准为 15600 元,离休人
员的生活补贴年人均发放标准为 14820 元,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
年人均发放标准为 11700 元。在职人员的绩效工资每月兑现月标
准的 70%,余下的 30%奖励绩效工资按年终考核情况,分不同档次
一次性兑现。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所需经费全由财政负担。
(二)全县卫生系统中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22 个
(其中:公共卫生事业单位 4 个,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18 个),
在编在职人员 572 人,离退休人员 158 人,从 20xx 年 1 月 1 日起
开始实施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量比照义务教育事业单位人员标
准执行,年人均发放标准为 15600 元,离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年人
均为 14820 元,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年人均发放标准为 11700
元。绩效工资每月发放月标准的 70%,奖励绩效工资待年终考核
情况公布后,按规定一次性发放。
(三)全县其他事业单位 381 个,在编在职人员为 3273 人。离
退休人员 623 人,依照《吉水县县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
意见》,从 20xx 年 10 月 1 日起基本上实施绩效工资,其他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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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比照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标
准。今年人均发放标准在职人员为 15600 元、离休人员生活补贴
14820 元、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为 11700 元,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
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
50%--6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年终工
作目标考核结束后按规定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单位统一发放兑
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拨款单位绩效工资由财政负担,自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由单位负担。
二、几点做法
(一)加强绩效工资的组织领导宣传工作
根据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
单位绩效工资工作会精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
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的工作,一是及时向分管领导
汇报,领导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的支持帮助取工
作的主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前一项要工作
。二立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由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局长任,从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各抽一名
长任副另外从相关部门抽调具体办事人员组员,日
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织领导全县事业
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协调各单位的工作进、工作务和工
作关系。三是积极做好绩效工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比如在教
育局专门开全县中、学校和学校具体从事绩效工资工作人
员会,会上就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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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绩效整改情况报告(精选3篇)绩效整改情况报告篇1:根据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开展规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xx]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xx]7号)部署要求,20xx年、20xx年累计追缴金额18480元。按人社厅文件《关于开展规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专项清理巡视整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字[20xx]73号)要求,我单位再次进行细致排查后情况汇报如下:自20xx年按人社厅相关文件整改后我中心不存在违规发放绩效评估奖金、挪用资金超发绩效工资、超范围发放未休年假补贴、绩效工资项目发放不合理、未按实际聘用的岗位发放绩效工资和基本工资等问题,情况属实。绩效整改情况报告篇2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督查的通知》(吉人社字[20xx]94号)文件精神,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四部门各抽一名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1头,采取听、看、查、坐谈等方式,对全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查,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全县义务教育系统事业单位50个(其中:乡镇义务教育事业单位37个,县直义务教育事业单位13个),义务教育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为3869人,离退休人员为1103人,从20xx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绩效工资。目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年人均标准与行政公务员标准相同,年人均发放标准为15600元,离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年人均发放标准为14820元,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年人均发放标准为11700元。在职人员的绩效工资每月兑现月标准的70%,余下的30%奖励绩效工资按年终考核情况,分不同档次一次性兑现。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所需经费全由财政负担。(二)全县卫生系统中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2个(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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