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车辆管理制度(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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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车辆管理制度(通用6篇)医院车辆管理制度篇11目的为使医院董事、总经理等高管人员使用的车辆(下简称“工作车辆”)以及公务车辆调配合理,使用安全、高效、节省,统一规范车辆管理流程,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医院及筹备处的工作车辆与公务车辆的管理。3职责部门3.1医院车辆管理机构为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车辆调度、日常监督、维修保养等;3.2部门(科室)公务用车需由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向车辆管理机构提出申请;3.3以上所称“车辆管理机构”下简称为“车管部门”。4要求4.1驾驶员任职要求4.1.1必须具有与所驾车型符合的驾驶证;4.1.2本地实际驾龄五年以上;4.1.3身体健康、40周岁以下(已婚人员优先);4.1.4素质好,为人忠厚;14.1.5无烟、酒、赌嗜好;4.1.6入职时须签劳动协议和担保协议书。4.2工作车辆、公务车辆使用要求4.2.1医院高管人员工作车辆及其它公务车辆均配置专职驾驶员;4.2.2禁止任何人员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用车不使用专职驾驶员而擅自驾车的行为;4.2.3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因公用车,必须由部门(科室)负责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4.2.4驾驶员凭《公务用车申请单》的有关项目内容履行职责。超路线、超项目、超时间时,用车人必须及时报告并事后在审批手续上补充说明;4.2.5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4.2.6车辆钥匙及行驶证件统一由车管部门授权专职驾驶员保管。非经车管部门主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或行驶证件。5原则及程序5.1用车原则5.1.1工作车辆根据领导上下班时间、工作时间内的'公务情况,安排使用。当工作时间内无公务外出,医院因重要公务急需用2车,而没有其他车辆可调配时,由车管部门负责人向工作车辆专用人报告后调配使用;5.1.2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内由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