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
况;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制度
1、防火检查由保卫部门、各责任区管理人员组织完成,保卫部门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检
查,各部门每月进行防火检查。
2、防火检查应当填写防火检查记录表,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
签名,发现火灾隐患的,检查人员应负责填发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或火灾隐患整改意
见书,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3、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
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1、各职能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对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和火
灾隐患整改意见书,必须正确对待,在规定的期限内务必整改完成。
2、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
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有关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
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送公安消防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