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护林员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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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林 工作 和管理制度护 员 职责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护林员脱贫政策,切实加强森林管护,现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特制
定如下职责和制度:
1、学习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政策。
2、对管护区森林资源进行巡护,掌握辖区的林地、林木数量、位置等情况,对重点地块、
珍稀树种要重点管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对管护区内发生的乱征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
物等破坏资源行为,依法制止,及时上报。
4、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火灾,及时上报,并积极
配合进行扑救。
5、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以及监测发现的枯死松树要及时上报。
6、对管护区内发生的破坏林业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
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
7、准确掌握管护责任区的四至界限,了解民情、林情和山情,做好每日的巡山记录,每
月不少于 20 天。
8、对发生在相邻责任区内有破坏林木的行为、有义务进行制止并报告村委会。
9、积极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任务。
10、对乱砍滥伐、滥捕乱猎、侵占林地情况严重的,村委会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护林员相关
责任。
11、对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未履行工作职责的、村委会有权责令护林员整改或者报上级
备案解除护林职责,同时停发劳务补助。
12、护林员认真填写巡山日志,并于每月的 30 号之前将日志交给村委会审核签字。对于
填写不规范的,要求立刻整改。对于三次填写不规范,且不更改的,村委会有权报上级备
案解除护林员,同时停发劳务补助。
村 林 管理制度农护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林木的保护,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
益,加快集体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农村集体林管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 集体林 是指各乡(镇)、办事处、村、以及其他单位和人在
农村集体所有制林地上的林木。
第三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含九郊事处,下同)必须将农村集体林管护工作纳入
“ ”要工作日行政一把手 牵头负总责,管林业工作的领导负全责,健全
领导组织和管护队伍责本乡(镇)辖区内的集体林木管护工作。
“ ”第四条:各乡(镇)主导产务中林业站(以下简称 林业站 )作为基层事
位,实行业务市林业进行指、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的管理体制,
乡(镇)辖区内集体林木管护组织管理工作。
条:各乡(镇)必须建健全农村基层护林员队伍部山区 10 个乡(镇)原则上
村设 1护林员,平原乡(镇)两个村设 1护林员,各乡(镇)可视实际管护
加或减少护林员数量。
第二章护林员的设置和管理
条:以行政村为位,选聘护林员,定护林责任区。
条:护林员实行聘用制。一年终考核合继续聘用核、聘用工作
林业局统组织实施。
条:护林员聘用男性年龄 20 周岁以上 55 周岁以下,中以上文化程度,
健康热爱林业,熟悉林业管护知识公正无私廉洁奉公,责任强,群众并在
地有一定威信应聘的人员必须是农村非公职人员,同时,以重点林地所在地
近选聘
条:护林员选聘首先由村委会推荐公示(公示期 5天), ( )林 站考核后乡 镇
乡(镇)人民政再由乡(镇)人民政府向林业管部门推荐最后由市林业
批。
条:聘用的护林员市林业局统组织进行农村集体林管护知识培训,经培训考试
市林业局颁发《护林员》及标志。护林员在聘用期间应与乡(镇)人民政
《林木管护合同》,《林木管护合同》市林业局统制。
一条:护林员日工作乡(镇)林业管理,林业站具组织检查
督与护林员的业务工作。市林业局牵头会同乡(镇)人民政半年对护林员工
作进行全面考核。
二条:加强护林员的队伍建设,每月林业站召开一次例会,报上月的工作情况,
置下月的工作,并有计划地对护林员进行培训
三条:农村基层护林员的工资市林业局统一根据相关规定划拨则上每人每月
本工资 200 元,每人每年 2400 元 ,另外400 元作 年效益工 , 林 工 按季度支为 资护员资
管护效实行奖惩
第三章护林员职责
四条:护林员要职责
宣传、贯彻林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
关规定,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确保森林、林木、林地及野生动物资源不破坏。
林业站开展本辖区内森林资源监测管理。
)协乡(镇)人民政、村民委员会和林业站开展森林火宣传和制订防公约
并做好宣传工作。责管理本责任区及周边外用火,督促森林火规章制度的行,制
止各类违火。发现森林火火灾,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或林业,配合
(镇)人民政和村民委员会迅速组织直接参与火灾扑救工作,查处火灾案
对本责任区的林木进行巡护,每月不25 天,并做好巡 日 , 林 生护记记录业
、林木管护、森林火等各方面的情况,责做好林木管护工作。
)协助村民委员会组织护林责任区内林、抚育林等各项林业生营活
动。
(五)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助有关部门查处盗伐滥伐林
木、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损毁名树、法采等案法征占林地案
(六)依理本责任区山林权属纠纷
(七)参加护林员每月例会,及时了解和反映基层群众的要求问题。
(八)对责任区内各种危害森林资源行为,都应第一情者并及时报告。同时,要积
极完成林业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条:护林员的权
对不听劝阻外用位或人,护林员有权制止并报有关部门按规定以行政
处罚
砍滥伐、乱捕滥猎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护林员有权制止,并报告地有关
部门理。
对不按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内和要求进行采伐林木的行为,护林员有权制止采伐,
向乡(镇)林业报告。
十六条:对阻碍护林员法管理或打击的,由公安司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处罚犯罪的,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护林员工作的
十七条:护林员工作实行半年核制度,市林业局具体制定《九台市农村护林员工
核办法》,确管护的范围、职责、报奖惩办法。市林业会同各乡(镇)人民
半年对护林员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同时加强抽查考核工作,奖优罚劣
十八条:护林员在聘用期间有下情况之一的,给予表扬奖励
)模范履行《林业管护合同》,管护期间无森林火无盗伐、侵占林地等案
发生,林木管护工作取得显著的。

标签: #工作

摘要:

村林工作和管理制度护员职责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护林员脱贫政策,切实加强森林管护,现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职责和制度:1、学习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政策。2、对管护区森林资源进行巡护,掌握辖区的林地、林木数量、位置等情况,对重点地块、珍稀树种要重点管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3、对管护区内发生的乱征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资源行为,依法制止,及时上报。4、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火灾,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进行扑救。5、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以及监测发现的枯死松树要及时上报。6、对管护区内发生的破坏林业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管护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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