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综合整治公告(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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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综合整治公告(精选 3篇)
境 合整治公告 篇环 综 1
为营造干净整洁的宜居环境,全力打造福安西部文化休闲旅游慢城,提升大穆阳形
象,依据福安市委、政府有关要求,决定在镇区集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现将公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占道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不得占道经营、摆摊设点,跨门店
“ ”经营,并落实好门前 三包 责任。流动猪肉摊点必须集中到市场摊位,所有其他流动摊点
每天 7:30—17:30 必须统一集中指定地点经营(详见示意图),每天 9:00 冲洗大街,夜市
需按要求经营。
二、集中整治交通秩序。机动车辆每天 7:30—17:30 必须停放在停车泊位线内,摩托
车、电动车、自行车、人力三轮车必须停放在栏杆内侧,不得停靠街道。
三、集中整治乱搭乱建。依法拆除沿街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及规范各类户外广告,
清理整治沿街乱堆乱放。
四、集中整治食品卫生。由市场监督局牵头严格按集中整治食品经营摊点,依法处罚
取缔不合格摊点。
五、对违反本公告的行为,由公安、城管、市场监督局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无照查处取缔办法》、《城市
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决予以处罚。鼓励举报违法行为。举报电话:
6700、67821。
六、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至 8月21 日为自行整改期,8月22 日开始开展集中专项整
治。
特此公告!
xx 镇人民政府 xx 乡人民政府
20xx 年8月11 日
境 合整治公告 篇环 综 2
为进一步提高我乡环境质量,提升整体文明形象, 201x 年12 月至 201x 年3月,全乡
集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根据《xx 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
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道路两侧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或者外墙摆卖商品。严禁乱摆乱占、乱拉乱挂,
不得在门前和公共绿地内摆放广告牌、车辆,堆放纸箱、拖把、扫帚,悬挂晾晒毛巾、衣
服、被褥、啤酒瓶等物品。
二、商铺业主应严格落实门前双三包责任制,门前车辆停放划线定位,并及时规范车
辆停放,确保整齐有序。各商铺业主自行清理店门、橱窗、外墙各类广告、字帖。
三、严禁在建筑物、构筑物外墙或者公共设施、路面、线杆、树木等处进行张贴涂写
刻画。未经批准,严禁张贴宣传品、悬挂横(竖)幅等,不得随意支拱门、搭建平台宣传
等。违法张贴涂写野广告 10 处(含10 处)以下的,乡环治办将依据《xx 省城乡环境综合治
理条例》的 定, 以 款。规 处 罚
四、设置户外广告的,必须经乡住建办审批,未经批准新上户外广告的,给予行政处
罚并强制拆除。
五、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保持车容整洁,禁止带泥上路。运输沙石、土方、渣土、混凝
土、灰浆等散体、流体物质或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应当对运输车辆采取覆盖、密闭措
施,不得造成泄漏或者遗撒。
六、当 天,各 性 点要 行 一 划 放, 禁扯篷。场 类临时 摊 进 统 规 摆 严
七、场镇居民每天产生生活垃圾要统一摆放,便于保洁人员统一进行清理,严禁将生
活垃圾随意倾倒。
八、在场镇主干道停车量较多的马路两边划停车位线,所有机动车要规范停放,严禁
乱摆乱放。
九、所有住户门前屋后,严禁摆放杂草、苞谷等物品,需呈现出干净、整洁、有序的
卫生环境。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乡环治办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给予行
政处罚。
xx 年xx 月xx 日
境 合整治公告 篇环 综 3
根据《xx “ ”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推进美好城乡建设行动 ,进
一步改善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质量,泰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在继续大力推进村庄环境整治的
同时,从20xx 年起,用三年 ,在全市开展城市 境 合整治行 。以整治群众反映时间 环 综 动
强烈的城市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现象为重点,加快配套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着力改善城市
市容面貌,努力实现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为科学编制《泰州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规划》,提高整治工作透明度和决策科学
化、民主化,真正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泰州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面
向社会公开征集整治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本公告之日起至 9月10 日止。
二、征集内容
“ ”“ ”“ ”征集的整治项目内容主要包括 九整治 三规范 一提升 (“简称 931 ”行动 )“。九整
” “治即整治 城郊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市河道、低洼易淹易
”涝片区、建设工地、农贸市场 9个主要环境薄弱地段;“ ” “三规范 即规范 占道经营、车辆
”停放、户外广告 3类秩序;“ ” “ ”一提升 即提升城市管理长效化水平 。
三、征集方式
整治项目和意见建议可以通过邮寄信件、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与xx 市或各市(区)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一)xx 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邮箱:地址:
(二)xx 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邮箱;地址:
四、意见采纳
征集活动结束后,泰州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征集到的整治项
目及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与为民
办实事工程、民生工程、城建工程结合起来,编入相应年度的整治项目清单,拟定三年整
治规划,提交泰州市人民政府研究确定,按规定程序公布实施。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及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所提的建议项目应包括项目
具体内容和详细地点,并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沟通联系。
附:泰州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意见征集表
建议项目名称
项目具体内容
项目详细地点
建议人姓名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xx 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 年8月23 日
标签: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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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综合整治公告(精选3篇)境合整治公告篇环综1 为营造干净整洁的宜居环境,全力打造福安西部文化休闲旅游慢城,提升大穆阳形象,依据福安市委、政府有关要求,决定在镇区集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现将公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占道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不得占道经营、摆摊设点,跨门店“”经营,并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流动猪肉摊点必须集中到市场摊位,所有其他流动摊点每天7:30—17:30必须统一集中指定地点经营(详见示意图),每天9:00冲洗大街,夜市需按要求经营。 二、集中整治交通秩序。机动车辆每天7:30—17:30必须停放在停车泊位线内,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人力三轮车必须停放在栏杆内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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