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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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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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精选 6篇)
小区 主委 会章程 篇业 员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 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业主与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公司三方
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业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组织与行为,根据《物业管理条
例》及《业主大会规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业主大会由该小区全体业主组成,于 20 年 月 日在阳光美域小区经政
府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
第三条、 业主大会下设业主委员会于 20 年 月 日在小区由第 届业主大会选
举产生。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全称:阳光美域业主委员会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地址:罗定市附城街道迎宾路阳光美域小区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主任为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代表人,对内行使业主大会所授予的权
力,对外代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七条、本章程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本物业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
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
的居住环境。
第八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织与行为,业
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业主委员会依
据本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第二章:业主和业主大会
第一节 业主
第九条、 小区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小区业主,包括享有物业产权的个人、公司或其他
组织。建设单位以不予出售的自营部分产权可成为业主。经房屋所有权人授权,房屋租赁
人可以行使授权业主依据本章程所享有的权利。
业主按照其拥有的投票权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第十条、房屋产权证书是证明房屋所有人为业主的充分证据,在小区开发商未协助房
屋所有人办理房屋产权证之前,购房合同或其他房屋所有权证明是证明房屋购买人为业主
的证据。
第十一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对其购置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2、有权按规定和设置目的使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
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3、有权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有权要求召开、参加业主大会,享有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对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享有表决权。
6、有权监督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并向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就
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7、有权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8、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房屋自用部位的装饰装修。
9、有权自行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
10、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企业及时修
缮。
11、有权监督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12、有权监督物业管理的收费情况,并要求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规定的期
限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账目,并接受审核。
13、有权要求异产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拒不维修并造
成他人损失的,可向业主委员会投诉直至提请有关部门调解、仲裁或诉讼。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
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执行业主大会决定及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
3、该物业每一单元的转让应包括一份明示承诺:有关购买者应于买卖合同签署之日
起一个月内,就产权情况变化以书面通知业委会,并将由购买者所签署,与附录相同的承
诺书交与业委会,以确保有关购买者遵守本公约内的一切条款,并受其约束。前业主在业
委会接到这一通知前,对该单元的管理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仍负有责任,前业主亦有责任
支付至转让日的管理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前业主如未能付清其应付的管理费及其它有关
费用,业委会有权向前业主及或新业主追讨。
4、业主使用该物业内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地)时,涉及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
施和停车场等,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5、业主和使用人,必须按规定定期交纳有关的管理费用。
6、住户对房屋的使用,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和外貌。
(2)未经批准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任何装修不得改变受力结构。
(3)任何危险物品不得进入小区和房屋内。
(4)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活动。
(5)不得私自占用或妨碍他人使用公共设施和公共场地。
7、业主有权对其房屋进行规定范围内的装修、维修。但必须先向管理公司申报,并
填写《装修申请书》或《维修申请书》,预缴押金,并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工程完毕后,
由管理公司核实装修项目,原押金由管理公司退回。
8、教育全体常住成员及临时来访的亲友遵守本公约,并由签约人或住户对家庭成员
或亲友的违章行为依章负连带责任。
9、不得从空中向地面抛弃任何物品,否则应承担因故意或过失向地面坠弃物品所造
成的一切责任。
10、不得在居民休息时间(中午 12 点至 2点,晚上 10 点至翌日 7点)制造噪音(如敲
击、高音响、按喇叭等)。
11、机动车在住宅区内行驶时速应低于5公里;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机动车
应在专门的车位停放,禁止在消防通道、消防井盖、人行便道和绿地等场所停放;车位只
可用作停放车辆用途,不得自行在车位上安装任何设置;停放期间,防盗报警器应使用静
音,发生噪音应迅速解除。禁止占用楼道停放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等。
12、不得随意阻碍异产毗连房屋的正常维修(如:上 楼漏水, 其他住 造成影响层 给 户
时,上层楼住户必须给予配合),否则应承担因故意或过失而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责任。
13、垃圾(包括搬家垃圾)应用袋装好,放到收集点或垃圾站,不得放在楼梯口、道旁
或草坪。
14、在小区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地吐痰、随地丢果皮、废物或杂物、随地倒垃圾。
(2)饲养鸡、鸭、鹅、狗等禽兽和宠物。对于允许饲养的动物,应办理合法手续,并
及时到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企业备案;不得利用共用部位饲养动物,不得携动物在公共绿
地、儿童娱乐设施、封闭式活动区域活动;应按指定的路线、区域牵遛犬类,及时清洁动
物在公共区域内排放的粪便;应定期采取动物传染病的防疫措施;不得在晚间十时后放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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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精选6篇)小区主委会章程篇业员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业主与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公司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业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组织与行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业主大会规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业主大会由该小区全体业主组成,于20 年月日在阳光美域小区经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 第三条、业主大会下设业主委员会于20 年月日在小区由第届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全称:阳光美域业主委员会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地址:罗定市附城街道迎宾路阳光美域小区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主任为小区业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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