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精选3篇)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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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精选 3篇)
关于 立子公司的 案 篇设 议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在浙江设立分公
司。x年4月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浙江网架股
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的 案》。根据《公司章程》及《 外投 管理制度》等有关 定,此议 对 资 规
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定。
本次设立分支机构事宜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
二、拟设立分支机构基本情况:
1、拟设分支机构名称:浙江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2、分支机构性质: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营业场所:浙江 xx 市
4、经营范围:网架、钢结构及配套板材设计、安装,幕墙的设计和施工。
5、分支机构负责人:王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经营范围等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三、设立分支机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目的: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凡
在公司住所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应当向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公司
设立分公司,有利于更好的开拓市场,提高公司产品区域地区的覆盖率和市场占有率。
2、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上述设立分支机构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1、浙江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关于 立子公司的 案 篇设 议 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根据山西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以下简称 甲方 或 公司 )的未来发展战略,公司为拓
展炸药产品市场,提升公司在内蒙地区的炸药产品市场竞争力,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内蒙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合作的议案》,同意
公司与内蒙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乙方 )共同以现金出资方式设立内蒙资源
集团同力民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500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炸药产品的生产和销
售,其中公司出资 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目前,内蒙资源集团同力民爆有限公司新建一条 15000 吨/年 油炸 地面生 ,铵药 产线
该项目投资约需人民币3000 万元。根据此生产线项目的进展情况,需甲、乙双方拟按原
出资比例以现金方式共同对内蒙资源集团同力民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其
注册资本变为3000 万元,其中甲方占注册资本的 40%,乙方占注册资本的 60%。
2、公司于 x年10 月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 11 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 通 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内蒙 源集 同力民爆有限公司追加投 的权审议 过 资 团 资
议案》。
3、本次对外追加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增资主体的概况
公司名称:内蒙资源集团同力民爆有限公司; 住所:杭锦旗锡尼镇巴音布拉格嘎查;
法定代表人:张俊彪; 注册资本:1500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炸药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2 、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表:单位:万元
三、公司本次追加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追加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内蒙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对内蒙资源集团同力民爆有限公司追加投
资,目的是为了使该子公司新建炸药地面生产线尽早达产达效,以满足内蒙地区炸药产品
市 需求,成 公司新的利 增 点。场 为 润 长
五、其它事项
本次追加投资事项,在增资各方权力机构审议批准后,按照本公告追加投资金额及比
例拟订增资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特此公告。
山西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关于 立子公司的 案 篇设 议 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加大业务领域的覆盖范围,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 易事特新能源(昆山)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在天津共同投资设立全资子公
—司 易事特天津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 作
为公司的北方总部基地,主要从事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智慧停车
场系统等业务。该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拟为 2 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缴 4,000 万元,占
总股本的 20% , 易事特新能源(昆山) 有限公司认缴 16,000 万元,占总股本的 80%。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于20xx 年11 月28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
此次 外投 事 在董事会 批 限范 内,无需股 大会 批准,亦不构成《上对 资 项 审 权 围 东 审议
市公司重大 重 管理 法》 定的重大 重 。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的相关 ,资产 组 办 规 资产 组 规则
及时披露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二、 交易对手方介绍
1 、名称: 易事特新能源(昆山)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MA1MTC94XH
3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4 、住所: 昆山市陆家镇华夏路 99 号1号房
5 、法定代表人: 何宇
6 、注册资本: 20, 000 万元
7 、成立日期:20xx 年8 月30 日
8 、经营范围: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配套设备、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通信系
统设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太阳能分布式发电项目的建设、管理与维护。(依
法 批准的 目须经 项 ,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关联关系说明: 易事特新能源(昆山)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 拟投资设立公司 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 易事特天津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2 、 出资方式:以自有资金现金方式出资
3 、注册资金: 人民币20,000 万元, 其中公司认缴 4,000 万元,占总股本的
20%; 易事特新能源(昆山) 有限公司认缴 16,000 万元,占总股本的 80%。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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