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公司章程(精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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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公司章程(精选 28 篇)
个人独资公司章程 篇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
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
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二条 企业名称:
第三条 企业地址:
第四条 企业负责人:
第五条 企业经营范围:
第六条: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
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
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
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 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八条 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 6 万元,
其中现金:6 万元。
第三章 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
1
第九条 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
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 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一月一日起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 本企业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
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 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条 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企业成立日期 20xx
年7月8日
第十三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
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
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
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
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
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2
第十五条 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
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
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十六条 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第十七条 清算期间,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
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第十八条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
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第十九条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
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十五日内到登记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章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报登记关一,本企
业存
投资人签(章)
关知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人独资公司的区别
投资人出资最低限额不同
根据《公司法》第 59 条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
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股东应当一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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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个人独资公司章程(精选28篇)个人独资公司章程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第二条企业名称:第三条企业地址:第四条企业负责人:第五条 企业经营范围:第六条: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第二章出资方式及出资额第八条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6万元,其中现金:6万元。第三章 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1第九条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第十条 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第十一条 本企业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四章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第十二条 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企业成立日期20xx年7月8日。第十三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一)投资人决定解散;(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四条 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2第十五条 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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