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决定书(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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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决定书(精选 7 篇)
撤销决定书 篇 1
编号: 号
_____________:
本机关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准予你(单位)从事的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许可事项,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情形,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_______款第
______项之规定,现决定撤销该行政许可事项。如不服本决定,
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或同级人民政
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交待法律规定的行政诉讼期限)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印章(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撤销决定书 篇 2
刘(身份证号:xx219731)
20xx 年 10 月 18 日,我局作出《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决
定撤销对史嘉昕、刘宝忠非法占地一案作出的﹝20xx﹞津南国土
罚字第 88 号《土地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他方式
1
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
送达。
xx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xx 区国土资源分局
撤销决定书 篇 3
杭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 20xx 年 11 月 30 日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暂定)资
质。经本机关核查,你公司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有效期已经
届满,且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资质延续或重新核定。20xx 年 8 月
19 日,本机关向你公司发出《关于注销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告知
书》,你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或申辩。根据《工程造价
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9 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现
决定注销你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暂定)资质(资质证书编号
13015319)。
请你公司于 20xx 11 30 日前,持本决定书和相应资质证
书到 xx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办理注销手续;逾期未
办理的,本机关将公告注销。
如你公司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依
法向 xx 省人民政府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
在 6 个月内直接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xx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
撤销决定书 篇 4
_______因在河市国土所斌郎国土办工作期间,在农房审批
中,违规乱收费造成了恶劣影响。20______年 12 月局党委给予了
其行政记过处分。
近几年来,该同志以此为戒,深刻反省,严格要求
工作。经本人申请,根据《公务法》第条第款和
《行政机关公务处分条》第条第款之规定,行政记过处
分的期限为十个月,现已期满。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按
除邓江同志行政记过处分。
0______年
撤销决定书 篇 5
xx 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 20xx 年 11 月 30 日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暂定)资
质。经本机关核查,你公司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有效期已经
届满,且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资质延续或重新核定。20xx 年 8 月
19 日,本机关向你公司发出《关于注销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告知
书》,你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或申辩。根据《工程造价
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9 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现
决定注销你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暂定)资质(资质证书编号
13015319)。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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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撤销决定书(精选7篇)撤销决定书篇1编号:号_____________:本机关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准予你(单位)从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许可事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_______款第______项之规定,现决定撤销该行政许可事项。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交待法律规定的行政诉讼期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印章(行政许可专用章)年月日撤销决定书篇2刘(身份证号:xx219731)20xx年10月18日,我局作出《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撤销对史嘉昕、刘宝忠非法占地一案作出的﹝20xx﹞津南国土罚字第88号《土地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他方式1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xx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xx区国土资源分局撤销决定书篇3杭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你公司于20xx年11月30日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暂定)资质。经本机关核查,你公司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有效期已经届满,且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资质延续或重新核定。20xx年8月19日,本机关向你公司发出《关于注销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告知书》,你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或申辩。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现决定注销你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暂定)资质(资质证书编号13015319)。请你公司于20xx年11月30日前,持本决定书和相应资质证书到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办理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本机关将公告注销。如你公司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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