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超的管理制度(精选3篇)

VIP专免
3.0 2025-04-10 999+ 46.54KB 16 页 海报
侵权投诉
商超的管理制度(精选 3 篇)
商超的管理制度 篇 1
一、公共位置管理
1、未经批准,不准在露天广场、广场入口、场内任何位置(除商铺
以内,派发任何宣传品,赠品)。
2、严禁在商铺门口或广场的任何位置呐喊拉客。
3、未经批准,不得把自制广告牌或其他形式之广告物品放置在任
何公共位置,包括店铺门口(以门槛直线为界)。
4、未经同意,商铺不得擅自举办任何形式的对外活动,包括邀请名
人莅临等。
二、商铺内部管理
1、商铺任何宣传不能有误导消费者、抵毁其他同类商铺的内容,
不允许任何恶性竞争之针对性的`宣传。
2、对于商铺内任何图案文字,管理公司保留否决权,如确实设计制
作低劣有碍观瞻,商场商管部有权更改或折除。
3、不准在商铺面对公众的玻璃部分任何位置张贴、悬挂任何物件
(严禁使用双面胶、玻璃胶)。
4、商铺内的海报、吊旗等宣传用品需报商管部备案,严禁在减价
或促销期间出现“跳楼价”、“出血狂减”、“倾销”、“清
仓”、“转手贱买”等文字。
1
5、在商铺内自行播放音乐等声响以不影响邻舍及公共环境为原
则。商场内不能使用音响方式进行广告宣传,特殊情况须报管理公
司审批。
三、广告位的管理
1、商户可自行使用各自门中灯箱,不得随意改装破坏。
2、商户不能擅自使用面对公共的玻璃部分做广告,在管理公司同
意的前提下,可做宣传自行生产、主要经销产品的广告或本铺位形
象广告
商超的管理制度 篇 2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1.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
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单位从
业人员每年进行一健康检查,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2.凡患痢疾伤寒病毒肝炎等消化道染病,活动性肺结
化脓性或者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安全疾病的,不
得从事接触入口品的工作。
3.有发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炎症等有碍安全病
的,应立即脱离工作位,查明原因并将有碍安全
症治愈后,方可上岗
4.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单位从业人
员,学习掌握食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参加
培训。
2
5.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生,作时应穿戴的工作
工作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间或作场所操作人员
6.从业人员作前洗净双手,作时应保接触入口
品时,手部应进行消
7.作人员进入间或作场所操作前双手要严进行清
8.健康体检证明、培训合格证明等应妥善,以备查
二、安全员()制度
1.参安全管理制度及任制度,参
安全管理体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组织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并组织建立
案。
3.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案,促从业人员进行
健康检查,对有有碍安全疾病的人员提出工作调整
见并督实。
4.对品原相关产品采购索索票、进
采购记录剂贮存、使用进行管理。
5.组织定食安全检查计,对安全管理制度实情况、
品加工制作过程安全状况、安全操规范行情
期进行检查并记录存档。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安全
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提出理意
6.对场环境生和餐厨废弃理进行监督管理。
3
摘要:

商超的管理制度(精选3篇)商超的管理制度篇1一、公共位置管理1、未经批准,不准在露天广场、广场入口、场内任何位置(除商铺以内,派发任何宣传品,赠品)。2、严禁在商铺门口或广场的任何位置呐喊拉客。3、未经批准,不得把自制广告牌或其他形式之广告物品放置在任何公共位置,包括店铺门口(以门槛直线为界)。4、未经同意,商铺不得擅自举办任何形式的对外活动,包括邀请名人莅临等。二、商铺内部管理1、商铺任何宣传不能有误导消费者、抵毁其他同类商铺的内容,不允许任何恶性竞争之针对性的`宣传。2、对于商铺内任何图案文字,管理公司保留否决权,如确实设计制作低劣有碍观瞻,商场商管部有权更改或折除。3、不准在商铺面对公众的玻璃部分任何位置张贴、悬挂任何物件(严禁使用双面胶、玻璃胶)。4、商铺内的海报、吊旗等宣传用品需报商管部备案,严禁在减价或促销期间出现“跳楼价”、“出血狂减”、“倾销”、“清仓”、“转手贱买”等文字。15、在商铺内自行播放音乐等声响以不影响邻舍及公共环境为原则。商场内不能使用音响方式进行广告宣传,特殊情况须报管理公司审批。三、广告位的管理1、商户可自行使用各自门中灯箱,不得随意改装破坏。2、商户不能擅自使用面对公共的玻璃部分做广告,在管理公司同意的前提下,可做宣传自行生产、主要经销产品的广告或本铺位形象广告商超的管理制度篇2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1.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3.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

展开>> 收起<<
商超的管理制度(精选3篇).docx

共16页,预览3页

还剩页未读, 继续阅读

声明:本文档由网友提供,仅限参考学习,如有不妥或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客服请联系: fanwenhaiwang@163.com 微信:fanwenhai2012

开通VIP享超值会员特权

  • 多端同步记录
  • 高速下载文档
  • 免费文档工具
  • 分享文档赚钱
  • 每日登录抽奖
  • 优质衍生服务
/ 16
客服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