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通用3篇)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通用3篇)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篇1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一、计件收费方式(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侦查阶段:1500-10000元/件;审查起诉阶段:20__-10000元/件;一审阶段:3000-30000元/件。2、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二)代理其他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120xx元/件。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可以根据该项法律服务所涉及的标的额,按照下列比指段累计收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5%-7%;1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三、计时收费代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篇2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乙方: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甲方因办理___事宜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2一、乙方律师的代理服务范围如下:1、______2、______二、乙方接受委托并应甲方的要求,指派___、___律师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三、乙方承办律师应当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四、甲方应保证委托的事项合法并将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甲方只能将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用于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目的,未经乙方许可,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