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管理制度(通用25篇)
休假管理制度(通用25篇)休假管理制度篇1一、年休假享受对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服务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二、年休假时间员工根据在本单位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休假时间:1、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2、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3、连续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三、年休假待遇(一)年休假期间,员工岗位工资全额计发,绩效奖励按出勤天数考核计发。(二)员工在年休假期间的月度工作考核,无特殊情况视作考核合格,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三)年休假期间,员工其他福利发放享受在岗员工待遇。四、休假安排公司根据行业的生产、工作的特点和员工本人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一)年休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安排,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1(二)年休假一般安排在雨季、生产淡季或其他不能正常生产的时期。(三)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年休假,若员工放弃休假的,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按正常工作标准计发。若员工本人申请休假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五、其他规定1、工作年限按员工入职之日起算。年休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节假日不计算在年休假天数内。3、员工可用年休假时间抵消病假、事假天数,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可按照年休假待遇执行。4、员工申请休假的需提前办理申请手续,在每次休完规定休假天数后,按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六、附则本年休假制度只针对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本制度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休假管理制度篇2核心提示:日前,湖北省十堰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对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应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的问题明确强调:“以休假为原则,以不休假为例外”、“不能以发钱来代替年休假”。(十堰政府网)2日前,湖北省十堰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对确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