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生产管理制度(精选11篇)

项目生产管理制度(精选11篇)项目生产管理制度篇1一、安全报监施工项目中标后,施工单位必须到所属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安全报监手续,明确有关监督程序,领取和填写有关资料、表格。(一)填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报监书》一式两份。(二)安全报监时提供如下资料:1、施工单位安全信誉等级证书(复印件);2、施工单位为从事危险作业职工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复印件);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组织设计方案和措施(含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措施);4、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措施费用支付计划及开工前已支付50%的支付证明原件(施工方向建设方开具的收款发票或银行收款通知单),收复印件。(三)选购相关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资料。(四)领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通知书。二、施工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第一次联席会议(一)会议主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1(二)参加单位: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三)会议明确各方主要职责:1、业主单位职责(1)业主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地下管线资料,地下工程资料,气象、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2)业主单位应当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提供作业环境,并按文件规定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3)业主单位不得购买或者强行指令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健康卫生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不得为施工单位指定施工所需各种产品的生产厂、供应商。(4)督促施工单位按标准、规范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5)参加施工项目各阶段及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检查评定、验收。2、监理单位职责(1)监理单位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