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精选32篇)

企业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精选32篇)企业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群众的合作经济组织,其资产全部归供销社社员所有,受法律保护,各级理事会依法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保护社有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第二条县联社对县直各企业、基层供销社实行主任、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主要经济指标实行逐年核定、分项考核、年终审计兑现。各企业应根据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内部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职责分明,奖惩严明。第三条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以及各项方针政策,决不允许坑农害农事件发生。第二章资产经营管理第四条县联社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必须替社员监督管理好社有资产。基层供销社主任作为企业法人代表,直接对农民的合作社负责,要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其经营管理的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接受县联社的监督管理。1第五条社属企业的社有资产经营主体是县联社,县联社行使对社属企业管人、管事、管资产的权利,各企业的经理在县联社的授权下经营社有资产,要对社有资产合法权益负责。第六条各基层供销社、县直各单位对社有资产的承包、租赁、经营实行分层审批制。所有承包租赁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防止暗箱操作,造成社有资产流失。1—3年期(含三年)的资产承包、租赁合同由本级社务委员会决定并经职代会通过。4—5年(含五年)的资产承包、租赁合同,由县联社主任办公会议审批并备案;超过5年期以上的承包租赁合同,须由本单位提出方案和书面合同,由县联社常务会议审批并备案。第七条各基层供销社,县直各单位必须做好资产管理制度的建设,健全资产登记手续,建立产权变更审批程序,加强资产增减变动、毁损报废处理的核算和管理。报废的固定资产及库存商品价值在10000元以上的必须由县联社审批在当期损益中核算。建立并登记产权变动和资产管理台帐,及时地记录和反映所有产权资产增减的品种、数量、结构和价值等全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