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合同(精选3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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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合同(精选3篇)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合同篇1需方(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供方(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卫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和《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第一条合同标的见附表《挂网采购药品明细表》。第二条购销方式甲方通过省级医疗用品采购平台下达购买指令,乙方确认并准备药品配送。待乙方完成配送后,甲方在网络平台上进行验收,并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第三条质量要求(一)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要求。(二)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等相关文件。(三)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附有同一批次的药检报告书,同时随货附上发票。对于进口药品,还需要提供质量检验报告书。(四)乙方在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根据药品的有效期进行送货。从药品到达之日起计算,药品的使用期限必须超过半年1(特殊药品除外)。此外,乙方还需要确保所送药品的质量符合标准,只有质量合格的药品才能交付给甲方。若药品的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退回药品。第四条药品包装标准(一)除非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所有药品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包装,以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受损或变质,并且能够安全无损地送达指定地点。(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乙方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第五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一)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二)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