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感调查报告(精选7篇)
幸福感调查报告(精选7篇)幸福感调查报告篇11、离异居民幸福感最低。从婚姻状况来看,已婚居民选择"非常幸福"的比例最高,为15.3%,其次是未婚居民,为14.9%,和丧偶居民,这一比例为11.7%,离异居民的比例最低,仅为5.4%。把"非常幸福"和"比较幸福"合并来看,未婚居民倾向于幸福评价的比例为65.30%,已婚居民为77.40%,离异居民为53.10%,丧偶居民为61.70%。做负向评价的趋势与此相同,离异居民倾向于不幸福评价的比例最高,已婚居民最低。未婚、已婚、离异和丧偶各组居民平均幸福感分别为3.58、3.81、3.29和3.53。2、有受教育子女成为幸福感正向影响。从有无子女受教育一项分析,有子女受教育居民组在选择"非常幸福"和"比较幸福"的比例高于没有子女受教育居民组,反向评价上结果一致,有受教育子女居民组选择"不太幸福"和"不幸福"的比例均低于无受教育子女组。有子女受教育居民组的幸福感平均值为3.78,没有子女受教育居民组的这一数值为3.69。3、有自有住房居民幸福感高于租房居民。有自有住房居民组在选择"非常幸福"和"比较幸福"上的比例均高于租房居民组,比例分别为15.3%、13.7%和61.4%和47%;前一组选择"不太幸福"和"不幸福"的比例也低于后一组。有自有住房居民组的幸福感平均数为3.8,租房居民组为3.5。14、家庭收入差别。把被调查居民分为月收入1000元以下组、1001—20xx元组、20xx—5000元组、5001—10000元组和10000元以上组,结果发现幸福感评价与家庭收入高低有线性关系,收入越高幸福感越高,各组幸福感平均值分别为3.40、3.62、3.78、3.89和3.95.各组在幸福感各选项上的选择比例与这一结果完全一致,家庭月收入越高选择"非常幸福"和"比较幸福"的比例越高,选择"不太幸福"和"不幸福"的.比例越低。考虑到家庭...
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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